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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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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经典案例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涉案上千万条不起诉?
重庆曾某利用未公开信息罪情节特别严重,智豪律师辩护成功获缓刑
重庆李某利用未公开信息数亿元,获利千万,情节特别严重,智豪律师辩护成功获缓刑
王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智豪律师辩护成功取保
王某涉嫌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经智豪律师辩护成功取保候审
杨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智豪律师辩护成功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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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起诉书
宛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起诉书
杨某某、梁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起诉书
刘某甲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起诉书
刘某某、谢某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起诉书
范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起诉书
被告人闫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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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律师辩护词
韩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一案辩护词2
韩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一案辩护词1
闫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二审辩护词2
闫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二审辩护词1
刘某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辩护词2
刘某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辩护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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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判决书
指使他人通过网络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用于加工制作苹果开发者账号并转售
被告人陈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被告人王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7000元
被告人高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5000元。
被告人靳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免予刑事处罚;
被告人韦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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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构成要件
罪名释义
构成要件
犯罪客体
主观要件
客观方面
犯罪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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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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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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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司法解释
《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
《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公民个人信息的条数”的规定
《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情节严重”的解释
刑法修正案九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律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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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常见问题
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处理
犯本罪取保候审应遵守的规定
犯本罪取保候审保证人的义务
犯本罪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条件
犯本罪取保候审的条件?
网络服务提供者涉嫌本罪的处理?可以取保候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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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动态
张智勇当选全国律协刑委会副主任
【喜讯!】张智勇律师喜获全国优秀律师
张智勇律师受聘担任重庆市法官惩戒委员
张智勇当选重庆市法学会常务理事
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酒泉会议,
智豪律所张智勇主任受邀为丰都、石柱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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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豪团队动态
智豪律所与西南政法大学合作建立教学科
重庆市委常委刘学普一行视察调研智豪律
智豪荣誉|智豪所荣膺“渝北区2022年度优
张智勇、吕治平入选重庆市涉案企业合规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秘书长韩秀桃一行莅临
相互学习 共同发展 ——云南省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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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豪大事件
【喜讯!】智豪律所喜获全国优秀律所称
原最高法副院长刘家琛受聘为智豪刑事律
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孙长永教授莅临智豪
智豪团队受国内各大主流媒体报道部分集
智豪律所主任张智勇应邀为重庆律师学院
智豪律所与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研究中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看守所
受贿罪
贪污罪
走私贩卖运输毒品
集资诈骗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
非法经营罪
挪用公款罪
非法组织传销罪
行贿罪
伤害、杀人罪
盗窃抢劫罪
组织介绍容留卖淫罪
假冒伪劣产品罪
聚众斗殴罪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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