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楚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管制二年。

2018-06-08来源:OpenLaw浏览次数:

被告人楚某某,男,已成年。
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于2009年9月30日被濮阳市公安局华龙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15日被逮捕。
辩护人楚西智,河南众孚律师事务所律师。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检察院以濮华区检刑诉(2009)34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楚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被告人楚某某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年9月间,被告人楚某某到濮阳市石化路东段马xx施工工地,以停电停工相要挟,强行向马xx索要现金5000元。
 
案发后,被告人楚某某退出全部赃款,已发还被害人。
 
上述事实,被告人楚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被害人马书平陈述,证人张xx、鲁xx、赵xx等证言,濮阳市公安局华龙区分局扣押、发还物品清单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楚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要挟手段,强行索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和人身权利,已犯有敲诈勒索罪。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楚某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被告人楚某某的辩护人关于“楚某某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退赃,请求对其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理由成立,本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楚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管制二年。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张某某敲诈勒索一审刑事判决书
· 郭某敲诈勒索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 农某某敲诈勒索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 林某、高某敲诈勒索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 王某、马某敲诈勒索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更多经典案例: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 云南省原常委、统战部长、政协副主席黄毅受贿案,张智勇出庭辩护
· 张智勇辩护的贵州原副省长李再勇职务案宣判
· 受贿1185万到185万,消失的千万巨款去哪里了?
· 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受贿案开庭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