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管制一年。

2018-07-31来源:OpenLaw浏览次数:

公诉机关安化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丁××,男,1967年6月11日出生于湖南省安化县,汉族,小学文化,农民。

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于2013年3月29日被安化县公安局抓获归案,同日被安化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2013年4月12日,安化县公安局决定对其监视居住,同年4月25日安化县人民检察院决定继续监视居住。

2013年5月15日,本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现在居住地候审。

安化县人民检察院以安检刑诉[2013]第10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丁××犯非法持有枪支罪,于2013年5月1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安化县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邢持军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丁××到庭参加了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3月29日上午9时许,冷市镇三洲村村民曾××为了让被告人丁××来打牌,便以打山羊(俗名麂子)为由喊被告人丁××到张××家。

被告人丁铁岩拿了一把火铳来到张××家发现上当之后,便在张××家喝了点杨梅酒后拿着火铳回家。

当被告人丁××走到张××经销店门口时,火铳突然走火。

经查,被告人丁××未曾办理过持枪手续。

经益阳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丁××持有的火铳认定为枪支。

被告人丁××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

上述事实,被告人丁××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书证户籍资料、扣押物品清单、未办理持枪证的证明;证人曾××、张××、张×生、张×军、夏××、张×政的证言;鉴定文书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丁××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被告人丁××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已的犯罪事实,依法从轻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第一款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丁××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管制一年。

(管制的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被告人丁××必须在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到居住地的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在矫正期间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区矫正管理有关规定。

严格服从管理,接受教育,参加学习,完成公益劳动任务,做一名有益社会的公民。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代理审判员曹绍华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代理书记员曹佩颖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被告人丁某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管制一年。
· 陈某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湖南省涟源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拘役四个月。
· 周X仁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一审判处拘役五个月。
· 彭X平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一审判处管制一年。
· 陈X财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未取得持枪证,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一审判处管制一年。
更多经典案例: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 云南省原常委、统战部长、政协副主席黄毅受贿案,张智勇出庭辩护
· 张智勇辩护的贵州原副省长李再勇职务案宣判
· 受贿1185万到185万,消失的千万巨款去哪里了?
· 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受贿案开庭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