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彭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2018-04-23来源:OpenLaw浏览次数: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彭某,因本案于2011年7月1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27日被逮捕。
现羁押于上海市徐汇区看守所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审理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彭某犯抢夺罪一案,于2011年10月27日作出(2011)徐刑初字第753号刑事判决,对被告人彭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原审被告人彭某不服,提出上诉。
在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彭某申请撤回上诉。
本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彭某犯抢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且审判程序合法。
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九条  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上诉人彭某撤回上诉。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2011)徐刑初字第753号刑事判决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被告人郭某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 被告人黄某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 被告人彭某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四千元
· 被告人李某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 被告人彭某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更多经典案例: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 云南省原常委、统战部长、政协副主席黄毅受贿案,张智勇出庭辩护
· 张智勇辩护的贵州原副省长李再勇职务案宣判
· 受贿1185万到185万,消失的千万巨款去哪里了?
· 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受贿案开庭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