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证人李某2的证言证明:AA公司的实际经营人是徐某1,我在公司期间,公司有四个销售团队,我负责一个团队,手底下有6个业务员,公司财务部一共五六人,开始是徐某1的一个亲戚叫徐X的负责转账之类的工作,公司的优盾也在他手上,2013年7月左右公司来了一个财务总监姓朱的,财务工作就由他俩人负责了。
投资人大多是业务员自己找的,我和我团队募集的钱都直接汇到了AA的对公账户上了。
去向我不知道。
5、证人徐某2的证言证明:徐某1是我弟弟,我是徐州C饲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还有徐州D商贸有限公司法人,这两家公司股份都是徐某1让我代持的,我没有实际经营,我在徐某1的其他公司没有任职。
AA公司的印章、杨某的个人印章开始是徐X负责使用和保管的,徐X离开北京后交给别人管理,徐X是AA公司的办公室副主任,也负责转账,我听徐X说他就管理办公室,此外还结算佣金及给投资人返利,听徐X说徐某1一直用徐X的银行卡给客户返钱,后来回了上海,我就不知道了。
公司总经理是张某,他负责公司运营等,给公司融资等都是他负责的。
6、证人回某的证言证明:我在AA公司做过财富管理事业部经理,是2014年1月到该公司任职的,10月份离开公司,公司办公地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国际AB座17层,公司平时是张某负责,老板是徐某1,我在时销售有三个团队。
张某负责所有业务和人员管理,徐某1不常来公司。
徐X是徐某1的侄子,平时在上海,所有销售人员的提成都是徐X发的,还有给客户的返利也是徐X。
我们公司自己团队的销售人员就是随机拨打电话,约客户面谈,同时所有人也都找了第三方渠道来找客户,我们公司的项目中心做了PPT文件给销售人员,我们用该文件给客户演示并讲解,内容就是基金的介绍及项目介绍,公司给销售人员的是打包价,在20%至22%之间,是算上客户的收益的,公司都是通过徐X建设银行卡转账的,所以销售人员都办了一张建设银行卡,专门用于提成及工资。
我在时李某2、陈某的销售业绩比较多,还有张某自己找了很多第三方渠道销售。
7、证人陈某的证言证明:我是2013年11月到AA公司的,担任财富中心经理,公司平时是张某负责,老板是徐某1,平时就是张某在管理,主要是销售及项目,平时我们都听他的,徐某1是上海总公司的老板,北京的AA公司就是分公司,专门发行基金找投资人的,我们主要是找熟人,还有就是随机打电话约客户面谈,同时我也找了第三方渠道来帮助找客户,公司高管我就接触了张某、吴某,后期电话接触了1个多月徐X,他是徐某1的侄子,他负责上海总公司的财务,朱某确认给徐X钱,我和徐X确定哪些钱是我客户投资的。
8、证人徐某1的证言证明:AA公司是2013年年中成立的,我是董事长,股东是杨某,但她是代持我的股份,实际股东是我一人,公司法人也是杨某,她只是名义上的法人,不对公司进行操作和管理,公司全部由我负责。
公司的经营项目是基金投资,办公地点在朝阳区某世贸中心,公司行政上由吴某负责,业务由张某负责,财务由朱某负责。
2014年12月公司关闭了,债权债务由AB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承担,该公司的法人是杨某,但实际股东也是我,她只是代持,该公司与AA公司没有法律上的关系。
AA公司是由我和张某负责找项目,之后以有限合伙的形式发行基金,这个方式是我想出的,我看见身边有朋友做这个,我就也想成立公司发行基金,张某是经人介绍认识的,他一直做基金这行,于是我雇佣他管理公司业务。
投资人大多是业务员自己找的,我和我团队募集的钱都直接汇到了AA的对公账户上了。
去向我不知道。
5、证人徐某2的证言证明:徐某1是我弟弟,我是徐州C饲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还有徐州D商贸有限公司法人,这两家公司股份都是徐某1让我代持的,我没有实际经营,我在徐某1的其他公司没有任职。
AA公司的印章、杨某的个人印章开始是徐X负责使用和保管的,徐X离开北京后交给别人管理,徐X是AA公司的办公室副主任,也负责转账,我听徐X说他就管理办公室,此外还结算佣金及给投资人返利,听徐X说徐某1一直用徐X的银行卡给客户返钱,后来回了上海,我就不知道了。
公司总经理是张某,他负责公司运营等,给公司融资等都是他负责的。
6、证人回某的证言证明:我在AA公司做过财富管理事业部经理,是2014年1月到该公司任职的,10月份离开公司,公司办公地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国际AB座17层,公司平时是张某负责,老板是徐某1,我在时销售有三个团队。
张某负责所有业务和人员管理,徐某1不常来公司。
徐X是徐某1的侄子,平时在上海,所有销售人员的提成都是徐X发的,还有给客户的返利也是徐X。
我们公司自己团队的销售人员就是随机拨打电话,约客户面谈,同时所有人也都找了第三方渠道来找客户,我们公司的项目中心做了PPT文件给销售人员,我们用该文件给客户演示并讲解,内容就是基金的介绍及项目介绍,公司给销售人员的是打包价,在20%至22%之间,是算上客户的收益的,公司都是通过徐X建设银行卡转账的,所以销售人员都办了一张建设银行卡,专门用于提成及工资。
我在时李某2、陈某的销售业绩比较多,还有张某自己找了很多第三方渠道销售。
7、证人陈某的证言证明:我是2013年11月到AA公司的,担任财富中心经理,公司平时是张某负责,老板是徐某1,平时就是张某在管理,主要是销售及项目,平时我们都听他的,徐某1是上海总公司的老板,北京的AA公司就是分公司,专门发行基金找投资人的,我们主要是找熟人,还有就是随机打电话约客户面谈,同时我也找了第三方渠道来帮助找客户,公司高管我就接触了张某、吴某,后期电话接触了1个多月徐X,他是徐某1的侄子,他负责上海总公司的财务,朱某确认给徐X钱,我和徐X确定哪些钱是我客户投资的。
8、证人徐某1的证言证明:AA公司是2013年年中成立的,我是董事长,股东是杨某,但她是代持我的股份,实际股东是我一人,公司法人也是杨某,她只是名义上的法人,不对公司进行操作和管理,公司全部由我负责。
公司的经营项目是基金投资,办公地点在朝阳区某世贸中心,公司行政上由吴某负责,业务由张某负责,财务由朱某负责。
2014年12月公司关闭了,债权债务由AB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承担,该公司的法人是杨某,但实际股东也是我,她只是代持,该公司与AA公司没有法律上的关系。
AA公司是由我和张某负责找项目,之后以有限合伙的形式发行基金,这个方式是我想出的,我看见身边有朋友做这个,我就也想成立公司发行基金,张某是经人介绍认识的,他一直做基金这行,于是我雇佣他管理公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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