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黔江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2017-04-01来源:未知浏览次数: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系西南地区首家专做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代理了赵红霞、刘汉刘维系列、厦大教授艳照门案、四川交警开房丢枪、李昌奎、四川送不作为锦旗被拘案、数百件厅处级贪污贿赂案等三千余件刑事辩护案例。专做刑案-----智豪更专业!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0236156


       被告人彭某某,男,1994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002391994********,汉族,小学文化程度,无业,住重庆市黔江区**街道**居委2组58号。因犯盗窃罪,于2013年10月11日被黔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又因涉嫌盗窃罪,于2017年2月7日被黔江区公安局刑事拘留; 2月17日由该局变更为取保侯审。
       本案由黔江区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彭某某涉嫌盗窃罪,于2017年3月6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7年1月6日9时许,被告人彭某某趁位于黔江区南海鑫城的“**酒吧”保安锁门离开之后进入该酒吧内,在员工休息室换上一套保安服,并用工作服套在头上作伪装,盗走该酒吧放在吧台抽屉中的现金1472元。为了不被发现,彭某某将监控电脑电线扯断,并在南海鑫城二楼楼梯间处将保安服、工作服等物品丢弃。
被告人彭某某于2017年2月7被黔江区公安局侦查人员抓获归案。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到案经过、刑事判决书等书证;
2.证人刘某某等人的证言;
3.被害人庞某某的陈述;
4.被告人彭某某的供述和辩解;
5.黔江区公安局作出的被告人对现场的指认笔录。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彭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彭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彭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担白,建议对其判处拘役三至四个月,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郭远军   
2017年3月15日
 


来源: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胡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被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 李某某涉嫌故意伤人罪被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 陈某某涉嫌盗窃罪被涪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 高某某、蒋某某等涉嫌聚众斗殴罪被涪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 孙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被涪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更多经典案例: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 云南省原常委、统战部长、政协副主席黄毅受贿案,张智勇出庭辩护
· 张智勇辩护的贵州原副省长李再勇职务案宣判
· 受贿1185万到185万,消失的千万巨款去哪里了?
· 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受贿案开庭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