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4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令计划受贿、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滥用职权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决定执行无期徒刑。一时间,媒体分析铺天盖地,其中不乏有“无期徒刑可以减刑或假释吗?”为题的分析文章。同样的,2016年5月3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黄光裕减去有期徒刑11个月,随后有文章梳理出包括红塔集团原董事长褚时健(原判无期徒刑),原三鹿乳业集团董事长田文华(原判无期徒刑),铁道部原部长、原党组书记刘志军(原判死缓),薄熙来的妻子薄谷开来(原判死缓)等商界大佬和罗马高官的减刑情况。
本文根据减刑的相关文件、司法解释规定,整理出“减刑时间、间隔、最少执行刑期一览表”,便于读者对减刑有进一步的了解。
表格1:一般罪犯:减刑时间、间隔、幅度、最少执行刑期一览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表2:“三类罪犯”减刑时间、间隔、幅度、最少执行刑期一览表(从严掌握)
注:“三类罪犯”是指,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注意:确有阻止或检举他人重大犯罪活动、舍己救人、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的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4年1月21日中共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
本文根据减刑的相关文件、司法解释规定,整理出“减刑时间、间隔、最少执行刑期一览表”,便于读者对减刑有进一步的了解。
表格1:一般罪犯:减刑时间、间隔、幅度、最少执行刑期一览表
刑期类型 | 实际执行刑期不少于 | 减刑起始时间 | 减刑间隔时间 | 减刑幅度 | 备注 | ||
有期徒刑 | 5年以上 | 原判刑期的1/2 | 执行1年6个月以上 | 1年以上 | 一般不超过1年;有重大立功表现,一般不超过2年 | 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不受上述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限制 | |
不满5年 | 比照上述情况适当缩短 | 比照上述情况适当缩短 | |||||
无期徒刑 | 13年(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执行2年后 | 执行2年减为有期徒刑,再参照有期徒刑减刑 | 执行2年后,一般可减为20年以上22年以下;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再参照有期徒刑减刑。 | |||
死缓 | 2年执行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 15年(不含缓刑执行期2年) | 无期徒刑执行2年后 | 执行2年减为有期徒刑,再参照有期徒刑减刑 | 执行2年后,可减为25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减为23年有期徒刑;再参照有期徒刑减刑。 | 缓刑执行期抗拒改造,此后减刑适当从严 | |
2年执行期满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 参照有期徒刑减刑 | 参照有期徒刑减刑 | 参照有期徒刑减刑 | ||||
死缓(限制减刑) | 2年执行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 25年(不含缓刑执行期2年) | 无期徒刑执行2年后 | 执行2年减为有期徒刑,再参照有期徒刑减刑 | 执行2年后,可减为25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减为23年有期徒刑;再参照有期徒刑减刑。 | 比照未被限制减刑的从严掌握。 | |
2年执行期满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 20年(不含缓刑执行期2年) | 参照有期徒刑减刑 | 参照有期徒刑减刑 | 参照有期徒刑减刑 | |||
管制、拘役、余刑不满1年的有期徒刑 | 原判刑期的1/2 | 可酌情减刑;宣告缓刑的,一般不适用减刑。 | |||||
表2:“三类罪犯”减刑时间、间隔、幅度、最少执行刑期一览表(从严掌握)
注:“三类罪犯”是指,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刑期类型 | 实际执行刑期不少于 | 减刑起始时间 | 减刑间隔时间 | 减刑幅度 | 备注 | ||
有期徒刑 | 10年以下 | 原判刑期的1/2 | 执行2年以上 | 1年以上 | 一般不超过1年 | 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的限制 | |
10年以上 | 执行2年以上 | 1年6月以上 | |||||
无期徒刑 | 13年 | 执行3年以上 | 执行3年以上可减为有期徒刑;有期徒刑再减刑每次间隔2年以上 | 执行3年以上方可减刑,可以减为20年以上22年以下有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一次减刑不超过1年 | |||
死缓 | 2年执行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 15年(未被限制减刑;25年(限制减刑) |
无期徒刑执行3年后 |
执行3年以上可减为有期徒刑;有期徒刑再减刑每次间隔2年以上 | 执行3年以上方可减刑,可以减为25年有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一次减刑不超过1年 |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4年1月21日中共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 相关阅读:
- · 被告人李某甲犯受贿罪、职务侵占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 · 魏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 · 男子诈骗强奸十余名在校女学生,被判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
- · 男子为报复社会强奸10余名独居老人,犯罪情节恶劣,被判无期徒刑
- · 被告人裴某某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