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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品卫生罪刑事判决书
  •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是指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袁某某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认罪态度较好,可酌定从轻处罚。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被告人袁某某,女,1988年1月20日出生,汉族,高中毕业,个体经营者,住南阳市宛城区汉冢乡柳树营村...

    佗某某犯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被告人佗某某。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检察院以贺八检刑诉[2012]68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佗某某犯生产有...

    洪某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认罪态度较好,可酌定从轻处罚。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被告人洪某某,男,1973年3月10日出生,回族,小学肄业,个体经营者,暂住南阳市宛城区(户籍地南阳...

    吕某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认罪态度较好,可酌定从轻处罚,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被告人人吕某某,男,1979年9月7日出生,汉族,初中肄业,在南阳市宛城区红泥湾镇刘寺村吕树庄经营如...

    陈某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故可对其从轻处罚

    被告人陈某,农民。 2014年10月27日因涉嫌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景县公安局刑事拘...

    黄某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依法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被告人黄某某,女,51岁(1963年10月25日出生),个体经营;因涉嫌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丰某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如实供述犯罪,悔罪态度较好,可从轻予以处罚。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

    被告人丰某某,男,1963年6月9日生,汉族。 台前县人民检察院以台检刑诉(2014)223号起诉书...

    齐某某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制度,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被告人齐某某,女,1972年2月16日出生,汉族,小学毕业,个体经营者,暂住南阳市宛城区蔡庄社区。 ...

    范某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认罪,可酌定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

    被告人范某某,男,1974年5月14日出生,汉族,初中毕业,个体经营者,住南阳市光武西路西华小区。 ...

    张某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认罪态度较好,可酌定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

    被告人张某某,男,1954年7月15日出生,汉族,初中毕业,个体经营者。 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

    张某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认罪态度较好,可酌定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被告人张某某,男,1971年4月2日出生,汉族,初中毕业,个体经营者,暂住南阳市宛城区。 因涉嫌生产...

    余某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又犯,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被告人余某某。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检察院以贺八检刑诉[2011]30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余某某犯生产、...

    李某某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认罪态度较好,可酌定从轻处罚,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被告人李某某,女,1967年11月15日出生,汉族,初中毕业,个体经营者,住南阳市宛城区官庄镇油田中...

    廖某某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制度,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认罪、可从轻处罚

    被告人廖某某,男,1977年9月10日出生,汉族,小学毕业,无业,现住南阳市独山大道都市(户籍地:河...

    胡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被告人胡某,于江西省鄱阳县,农民。 2015年11月27日因本案被永康市公安局取保候审,2016年8...

    被告人王某甲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被告人王某甲,男,1980年5月28日出生,汉族,无前科。 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被告人杨某某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被告人杨某某,男,1953年12月3日出生,汉族,初中肄业,农民,住南阳市宛城区新店乡沙岗10组。 ...

    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罚金向原审法院缴纳3万元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王某,男,汉族,初中文化,个体业者,被捕前住葫芦岛市连山区,因本案于2014年7...

    被告人王某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被告人王某某,女,1963年9月3日出生于太康县。 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于2013年8月7...

    被告人倪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被告人倪某。 2013年8月23日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潍坊市公安局峡山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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