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9-08-08来源:OpenLaw浏览次数:

被告人徐某某,1981年8月20日生,农民,住邳州市。
2017年11月23日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邳州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邳州市人民检察院以邳检诉刑诉〔2018〕60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徐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8年11月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邳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李涛出庭支持公诉。
被告人徐某某及其辩护人张君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3年间,被告人徐某某在邳州市占城镇占城街道设立邳州市民意抵押贷款信息咨询部,通过口口相传的宣传方式,以高息为诱饵,向不特定社会公众翟某某、李某某、张某某等18人非法吸收资金72.25万元,现尚余46万余元未归还。
2017年11月23日,被告人徐某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
后与集资参与人达成协议,取得谅解。
上述事实,被告人徐某某及辩护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其在侦查阶段供述,集资参与人翟某某、李某某等陈述,存款凭证等书证,谅解书,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年龄证明及发破案经过、到案经过等证据经庭审质证予以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徐某某违反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
被告人徐某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取得谅解,可从轻处罚。
综合被告人徐某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经考察,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以宣告缓刑。
对辩护人建议从轻处罚,判处缓刑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第一款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  第二、三款、第六十四条  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徐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二、责令被告人徐某某继续退赔违法所得。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重庆荣昌区律师辩护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决书
· 重庆渝中区律师辩护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数额巨大
· 刘某、汪某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判决
· 李某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江北区人民法院判决
· 杜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更多经典案例: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 云南省原常委、统战部长、政协副主席黄毅受贿案,张智勇出庭辩护
· 张智勇辩护的贵州原副省长李再勇职务案宣判
· 受贿1185万到185万,消失的千万巨款去哪里了?
· 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受贿案开庭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