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王某犯传播性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8-12-10来源:OpenLaw浏览次数:

被告人王某。
因本案于2011年12月14日被刑事拘留,于2012年1月20日被逮捕。
现押于杭州市看守所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杭西检刑诉(2012)22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犯传播性病罪,于2012年3月2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被告人王某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9月至11月,被告人王某在明知自己患有淋病的情况下,仍从事卖淫活动,与江某、张某、郑某、韩某发生了性关系。
 
上述事实,被告人王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证人江某、张某、郑某、韩某、缪某的证言,辨认笔录、110接处警综合记录单、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医院检验报告单、门诊病历、医疗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户籍证明、抓获经过等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明知自己患有淋病仍从事卖淫活动,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性病罪。
 
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
 
被告人王某自愿认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  第一款  、第五十二条  、第五十三条  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王某犯传播性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1年12月14日起至2013年6月13日止。
 
罚金限判决生效以后十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重庆云阳县律师辩护 传播性病罪怎么判
· 重庆黔江区律师辩护 传播性病罪怎么判
· 重庆江北区律师辩护 传播性病罪案例
· 被告人董某某犯传播XXX疾病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 被告人董某某犯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更多经典案例: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 云南省原常委、统战部长、政协副主席黄毅受贿案,张智勇出庭辩护
· 张智勇辩护的贵州原副省长李再勇职务案宣判
· 受贿1185万到185万,消失的千万巨款去哪里了?
· 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受贿案开庭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