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邢某某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2018-10-10来源:OpenLaw浏览次数:

被告人邢某某,男,汉族,户籍所在地吉林省通化县,专科文化,原通化县二密镇政府乡建助理,住通化县。
 
因涉嫌犯玩忽职守罪,于2016年10月14日被通化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检察院以通县检刑检刑诉[2016]20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邢某某犯玩忽职守罪,于2016年12月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于洋独任审判,于2016年12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通化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俊达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邢某某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通化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邢某某在担任通化县二密镇乡建助理,负责本镇危房改造工作中,不认真落实省、县危房改造政策规定,未履行入户踏查、危房改造档案审核、竣工验收工作职责,致使二密镇7个村29户农民用制作虚假危房改造档案的方式违规申报国家危房补助资金,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38.165万元。
 
案发后,被告人邢某某如实供述了其玩忽职守犯罪的事实。
 
上述事实,被告人邢某某在庭审过程中未提出异议。
 
并有发破案报告、坦白说明、前科劣迹情况说明、危房改造分户档案、常住人口信息等书证;证人王某某等人的证言;被告人邢某某的供述笔录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邢某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
 
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鉴于被告人邢某某能如实供述玩忽职守的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微,可以免除处罚。
 
根据本案的犯罪性质、情节和犯罪后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第一款  玩忽职守罪、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坦白、第三十七条  非刑罚处理方法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邢某某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被告人徐某某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 被告人张某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 被告人白某某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
· 被告人白某某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
·  被告人黄某某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更多经典案例: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 云南省原常委、统战部长、政协副主席黄毅受贿案,张智勇出庭辩护
· 张智勇辩护的贵州原副省长李再勇职务案宣判
· 受贿1185万到185万,消失的千万巨款去哪里了?
· 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受贿案开庭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