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王某某犯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人民币。

2018-09-25来源:OpenLaw浏览次数:

被告人王某某,男,1969年12月27日出生于四川省富顺县,汉族,小学文化,住四川省富顺县。
 
2013年6月因犯容留卖淫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因涉嫌犯容留卖淫罪于2015年9月25日被富顺县公安局监视居住。
 
富顺县人民检察院以富检公诉刑诉(2016)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某犯容留卖淫罪,于2016年1月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因本案涉及隐私,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富顺县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付常利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某在富顺县某家私城下面租门面经营一间名为“回茶馆”的茶馆。
 
2015年8月初,王某某在茶馆内为卖淫女提供卖淫,卖淫女与嫖客完成性交易后,被告人王某某从嫖资中收取5元场地费。
 
2015年9月25日,富顺县公安局西湖派出所民警在“回茶馆”内现场挡获正在进行卖淫嫖娼活动的陈某某(女)与窦某某(男)、明某某(女)与吴某某(男)。
 
上述事实,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公安机关立案决定书、被告人的户籍材料、辨认笔录及照片、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决定书、离婚证复印件、办案说明、证人陈某某、窦某某、明某某、吴某某、杨某某、张某某等人的证言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的规定,已构成容留卖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被告人王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从轻处罚。
 
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第一款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王某某犯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人民币。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被告人罗某容犯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 被告人王某犯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 被告人程某犯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 被告人丁某某犯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 被告人袁某犯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更多经典案例: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 云南省原常委、统战部长、政协副主席黄毅受贿案,张智勇出庭辩护
· 张智勇辩护的贵州原副省长李再勇职务案宣判
· 受贿1185万到185万,消失的千万巨款去哪里了?
· 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受贿案开庭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