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姚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8-09-17来源:OpenLaw浏览次数:

被告人姚某,男,汉族,初中文化,无业。
 
曾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02年1月被原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因吸食毒品行为分别于1998年11月、2005年5月、2007年6月被上海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先后收容劳动教养1年、2年和2年;因吸食毒品行为于2009年10月被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强制戒毒2年。
 
又因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犯罪,于2013年3月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20日被逮捕。
 
现羁押于上海市某区看守所
 
上海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奉检刑诉[2013]59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姚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于2013年5月3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适用简易程序,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3年6月2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上海市某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张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姚某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13年3月5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姚某购买二大包冰毒(甲基苯丙胺,以下同)供自己吸食,后其将上述冰毒带至本区某镇某社区某号楼某梯某室苏某家中吸食掉其中的少量冰毒。
 
当日10时许,公安民警在上述地址将被告人姚某抓获,并从其身上当场查获冰毒46.99克。
 
上述事实,被告人姚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证人苏某的证言,上海市公安局扣押决定书、冰毒照片、上海市毒品检验中心检验报告、上海市公安局缉毒处收缴毒品专用单据、上海市人体生物样本(尿液类)毒品检测报告单,公安机关出具的案发及抓获经过,被告人的前科劣迹材料及供述等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姚某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且属情节严重,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被告人姚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非法持有毒品罪,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被告人姚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
 
为严肃国家法制,维护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  、第三百五十七条  、第三百五十六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姚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3年3月5日起至2018年3月4日止。
 
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重庆沙坪坝区律师辩护 非法持有毒品罪共犯
· 被告人石某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 被告人沈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 被告人王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元。
·  被告人张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更多经典案例: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 云南省原常委、统战部长、政协副主席黄毅受贿案,张智勇出庭辩护
· 张智勇辩护的贵州原副省长李再勇职务案宣判
· 受贿1185万到185万,消失的千万巨款去哪里了?
· 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受贿案开庭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