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梁某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018-06-28来源:OpenLaw浏览次数:

被告人梁某某,男,51岁。
1983年9月因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1987年4月减为有期徒刑十六年,1998年6月释放。
2010年5月10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21日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同年6月24日被逮捕。
现羁押于洛阳市看守所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检察院以洛龙检刑诉(2010)14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梁某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于2010年7月3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附带民事原告人李某某、牛某某、刘某某同时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合并审理,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张海燕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梁某某,附带民事原告人刘晓利及其三原告委托代理人宋叶峰、姜爱军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害人李某某患有冠心病,被告人梁某某带李某某到医院进行救治。
 
2010年5月9日晚22时许,梁某某和妻子李某某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两人发生撕打后,李某某带着孩子离家出走,在离家一百多米的路上心脏病发作死亡。
 
经司法鉴定,李某某系因与他人撕打后右额颞部损伤、情绪激动等诱发冠心病急性发作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梁某某的犯罪行为事实清楚,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请求被告人赔偿经济损失27000余元。
 
被告人梁某某辩称,我与李某某吵架后她从家中走出有300多米后,才因心脏病发作倒地死亡的。
 
我现在无力赔偿。
 
本院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梁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持异议,且有证人梁某、李某、刘某、梁甲、梁乙、梁丙、梁丁、范某、蒋某的证言,户籍证明、判决书、裁定书、证明,鉴定结论等在案资证,事实清楚,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梁某某明知被害人李某某有心脏病,也知道心脏病人不能情绪激动,但仍与其争吵并厮打,从而引起被害人心脏病发作死亡,其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会发生被害人死亡的后果,但因其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请求民事赔偿于法有据,其合理部分应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第三十六条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梁某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即自2010年5月10日起至2012年6月12日止)
 
二、被告人梁某某赔偿三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15248.20元(被抚养人生活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被告人谭某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 被告人王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 被告人刘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 被告人张某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被告人刘某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更多经典案例: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 云南省原常委、统战部长、政协副主席黄毅受贿案,张智勇出庭辩护
· 张智勇辩护的贵州原副省长李再勇职务案宣判
· 受贿1185万到185万,消失的千万巨款去哪里了?
· 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受贿案开庭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