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费县人民检察院起诉王某某等人洗钱案

2018-06-26来源: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浏览次数:

山东省费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费检公诉刑诉〔2017〕69号   

 

被告人王某甲,男,1987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1101061987********,汉族,大专文化,北京市丰台区人,北京**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代理人,住北京市丰台区**号楼**单元**室。2016年5月13日被费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0日经费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后被执行逮捕。

被告人王某乙,女,1987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325011987********,汉族,硕士研究生,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有限公司客户经理,住香港**号楼**号。2016年5月21日被费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0日经费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后被执行逮捕。

本案由费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涉嫌洗钱罪,于2016年9月19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当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期间,退回补充侦查二次。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6年1月至同年3月,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明知青岛**大学财务部原工作人员许某(另案处理)的资金系犯罪所得,伪造虚构跨境交易,通过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镇的邹某某(另案处理)经营的“地下钱庄”,将许某贪污的933.26万元资金转移至境外。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证人曹某某、于某某、范某某等人的证言;户籍证明、银行交易明细等书证;王某甲、王某乙的供述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山东省费县人民法院

检察员:董勤健   

2017年3月10日

(来源: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起诉黄某甲洗钱案
·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检察院起诉张某某洗钱案
· 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检察院起诉刘某某洗钱案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起诉张某某洗钱案
·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陈某某洗钱案不予起诉
更多经典案例: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 云南省原常委、统战部长、政协副主席黄毅受贿案,张智勇出庭辩护
· 张智勇辩护的贵州原副省长李再勇职务案宣判
· 受贿1185万到185万,消失的千万巨款去哪里了?
· 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受贿案开庭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