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检察院起诉刘某某洗钱案

2018-06-26来源: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浏览次数:

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饶信检公诉刑诉〔2018〕127号   

 

被告人刘某某,男,1988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505831988********,汉族,初中文化,无业,家住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镇**村**号。因涉嫌洗钱罪,2017年8月29日被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同年9月12日被执行逮捕。

本案由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刘某某涉嫌洗钱罪,于2017年11月6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期间,退回补充侦查二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二次。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5年4月,被告人刘某某根据集资诈骗犯许某某(另案处理)的要求在上饶民生银行办理了一张账户账号为62169178********的银行卡并开通了短信通知业务,后将该卡提供给许某某使用。2015年9月至2016年3月,许某某在担任广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饶**公司市场总监期间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集资,并以现金方式从中收取市场推广费共计人民币160000元存入该民生银行账号,期间许某某使用该账户向其妻子刘某甲转账人民币179850元。

2017年8月24日18时许,被告人刘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常住人口信息、抓获经过、银行交易明细、刑事判决书等相关书证;

2.证人许某某、谢某某的证言;

3.被告人刘某某的供述与辩解;

4.辨认笔录。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明知是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而提供资金账户,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洗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之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 :贡碧芝   

2018年4月3日

(来源: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更多经典案例: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 云南省原常委、统战部长、政协副主席黄毅受贿案,张智勇出庭辩护
· 张智勇辩护的贵州原副省长李再勇职务案宣判
· 受贿1185万到185万,消失的千万巨款去哪里了?
· 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受贿案开庭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