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洪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18-06-22来源: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浏览次数: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澄检诉刑诉〔2018〕1060号   

 

被告人洪某某,男,1979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码3505821979********,汉族,小学文化,无业,住福建省晋江市**镇**村**区**号。被告人洪某某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17年8月22日被江阴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江阴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洪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18年4月26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于次日告知了被告人洪某某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洪某某,听取了辩护人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洪某某于2015年1月,介绍江阴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顾某甲(已判决),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支付开票金额8.8%的开票费用的方式,从泗阳**纺织品有限公司虚开2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人民币220万元,税额合计人民币319568.02元,支付开票费用193600元,被告人洪某某个人从中获利30300元。此22份发票已被江阴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非法抵扣,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合计人民币319568.02元。

被告人洪某某于2017年8月21日到江阴市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认定上述犯罪事实的证据如下:

1.江阴市公安局收集、出具的人口信息材料、发破案经过证明、买卖合同、记账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缴税付款凭证、银行转账凭证、营业执照、农业银行卡交易明细等书证;

2.证人顾某甲、李某某、张某某、顾某乙等人的证言;

3.被告人洪某某的供述;

4.江阴市公安局制作的辨认笔录。

本院认为,被告人洪某某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洪某某犯罪后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分别判处。

此致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检察员:魏宏溥   

2018年5月15日
(来源: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兴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梁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起诉孙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 山东省费县人民检察院起诉王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 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于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 张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人民检察院起诉
更多经典案例: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 云南省原常委、统战部长、政协副主席黄毅受贿案,张智勇出庭辩护
· 张智勇辩护的贵州原副省长李再勇职务案宣判
· 受贿1185万到185万,消失的千万巨款去哪里了?
· 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受贿案开庭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