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余某某犯逃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2018-04-24来源:OpenLaw浏览次数:

被告人余某某(又名余某某),男,33岁。
社旗县人民检察院以社检刑诉(2010)14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余某某犯逃税罪,于2010年10月2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公诉机关未派员出席法庭,被告人余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06年4月,被告人余某某同王××等人合伙在河南省社旗县唐庄乡苗庄村委开办免烧砖厂,余某某任负责人。
从2006年4月至2008年7月,该厂共生产、销售免烧砖230万块,经税务机关认定其应纳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各项款共计37090.75元。
2008年7月,经税务部门催缴后,余某某仍拒不缴纳,逃税数额占应交税款的100%。
另查明:2008年12月1日余某某补缴税款10000元。
2009年11月12日余某某补缴行政罚款18400元。
上述事实,被告人亦无异议,且有证人王××、王××等人的证言、催缴通知书及相关书证在卷佐证,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余某某未办理税务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进行纳税申报,逃避纳税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其行为已构成逃税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
鉴于被告人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且能补交部分税款,故可酌定从轻处罚,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  、第五十二条  、第五十三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余某某犯逃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起计算)
二、逃避税款(下余27090.75元)依法予以追缴。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员张建玺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康某逃税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 被告人贾某犯逃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 被告人郭某某犯逃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0元。
· 被告人田某犯逃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 被告人刘某某犯逃税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更多经典案例: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 云南省原常委、统战部长、政协副主席黄毅受贿案,张智勇出庭辩护
· 张智勇辩护的贵州原副省长李再勇职务案宣判
· 受贿1185万到185万,消失的千万巨款去哪里了?
· 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受贿案开庭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