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涉嫌盗窃罪被梁平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2017-05-18来源:未知浏览次数: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被告人李某某,男,1974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129251974********,汉族,小学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重庆市荣昌区**街道**路**号附**号,住梁平区**街道**小区**栋**室。因犯流氓罪、敲诈勒索罪,于1993年12月被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因犯抢夺罪,于2001年11月被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因盗窃,于2012年3月被重庆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劳动教养1年;因犯盗窃罪,于2014年2月被原梁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因犯盗窃罪,于2014年11月被原梁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因涉嫌盗窃罪,于2016年11月16日被梁平区公安局监视居住,2017年1月11日被本院决定监视居住,于2017年1月17日被梁平区公安局刑事拘留(未执行)。 
         本案由梁平区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李某某涉嫌盗窃罪,于2017年1月9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次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已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其间,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本院于2017年2月9日退回补充侦查1次,梁平区公安局于同月15日再次移送审查起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6年11月9日11时许,被告人李某某在本区梁山街道西池广场永辉超市内将被害人谭某某放置于外衣兜内的白色三星牌SM-G7108V型手机盗走后离开。经梁平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涉案被盗手机案发时价值人民币506元。
2017年1月17日9时许,被告人李某某在本区梁山街道北池社区祥和小区附近,扒窃被害人刘某某双肩背包内装有530元现金及银行卡等物品的钱包后,被梁平区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反扒专案组民警当场抓获。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户籍信息、领条等书证;
2.被害人谭某某、刘某某的陈述;
3.被告人李某某的供述与辩解;
4.物证检验报告;
5.扣押、指认现场等笔录;
6.案发现场监控录像。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某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李某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伍富国   
2017年3月1日
 


来源: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胡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被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 李某某涉嫌故意伤人罪被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 陈某某涉嫌盗窃罪被涪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 高某某、蒋某某等涉嫌聚众斗殴罪被涪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 孙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被涪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更多经典案例: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 云南省原常委、统战部长、政协副主席黄毅受贿案,张智勇出庭辩护
· 张智勇辩护的贵州原副省长李再勇职务案宣判
· 受贿1185万到185万,消失的千万巨款去哪里了?
· 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受贿案开庭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