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X的献身》,倘若东野圭吾学了法律,王凯将无用武之地——职业法律人带你了解正当防卫

2017-05-05来源:智豪所浏览次数:


《嫌疑人X的献身》,上映20天票房破四亿,剧情秉承了东野圭吾一贯的跌宕起伏,让观众猜不透开始,也猜不透结局。整个故事说来话长,笔者在此长话短说:
 
物理学家教授唐川和数学老师石泓曾在年少时期惺惺相惜,多年后因为一起杀人案件再次相遇。唐川对邻居陈靖早有爱慕,为帮陈婧母女逃脱杀死前夫的嫌疑,毁尸灭迹,伪造杀人现场,并可以向警方透露他的杀人线傅坚索,将警方的目光吸引到自己身上。最终还是输给了唐川,唐川、陈婧均没有逃脱法律的追究。
 
倘若,东野圭吾了解正当防卫,情节会是这样的→
陈婧女儿误杀了傅坚之后,十分惊慌,此时石泓出现,温柔地安慰陈婧母女,并从身后掏出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正襟危坐,念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念完之后,陈婧母女松了一口气,带着崇拜的眼神看着石泓。
石泓清清嗓子,继续讲到:“构成正当防卫,需满足以下几条要件:
  • 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
  • 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
  • 正当防卫出于防卫认识和防卫意识。防卫人必须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且出于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目的。
  • 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防卫。
  • 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石泓未经你陈婧的同意,擅自闯入你的住宅,《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你住宅权,你有权要求其退去。傅坚非但没有退去,还以恶害相威胁,并开始对你实施强奸行为(你与石泓已离婚,其在违背你意志的情况下实施的强行性行为都属强奸),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正在发生,你意识到了有危害行为发生,且出于对自身安全的保护,于反抗过程中杀害了他,属于防卫行为。强奸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可以采取特殊防卫的情形,傅坚的死亡结果并没有超过必要限度。
 
因此,你的行为构成了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每个公民在犯罪行为面前,都有权实施正当防卫行为。这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也是法律赋予我们的勇气,不要畏惧,你的正当防卫行为不属于犯罪行为,而是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如果你没有采取防卫行为,你和你的女儿也许会失去生命,你的安全由你自己保护。”
 
在石泓的陪伴下,陈婧母女到公安机关详述了整个事情发展的经过,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陈婧母女所述属实,陈婧的防卫行为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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