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犯故意伤害罪,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14-03-21来源:未知浏览次数: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附带民事裁定

(2013)粤高法刑三终字第102号

原公诉机关广东省汕尾市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郭建福,又名林镇福,男,1962年6月25日出生,广东省陆丰市人,汉族,文盲,农民。因本案2011年12月23日被刑事拘留,2012年1月19日被逮捕。现押于陆丰市看守所

辩护人王远生,广东洋洲律师事务所律师。 。

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林水氽,男,1959年1月20日出生,广东省陆丰市人,汉族,住陆丰市。系被告人林佛加的儿子。

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林水味,男,1965年1月20日出生,广东省陆丰市人,汉族,住址同上。系被告人林佛加的儿子。

翻译(陆丰方言)黄伟丽,陆丰市人民法院书记员。

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广东省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郭建福犯故意伤害罪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林水氽、林水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案,2012年11月29日作出(2012)汕尾中法刑一初字第50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一、 被告人郭建福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二、被告人郭建福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林水氽、林水味的经济损失人民币96287.44元;

三、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林水氽、林水味的其他诉讼请求。

宣判后,原审被告人郭建福对全案不服,以其没有持凶器、没有参与打架斗殴、没有伤害林佛加;证人麦某某不能确证其手持何凶器;撤销原判,改判其无罪及不需赔偿原告人的经济损失人民币96287.44元等为由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刑事部分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进行书面审理。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程建平、詹荣昌出庭履行职务,上诉人郭建福及其辩护人王远生、翻译黄伟丽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汕尾中法刑一初字第50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二、发回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 周金华

代理审判员 许  娟

代理审判员 张伟伟

 

 

二○十二

 

书 记 员 陈雪洁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北碚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 刘某某、钟某某等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北碚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 杨某某、宴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渝北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 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北碚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 龚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渝北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更多经典案例: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 云南省原常委、统战部长、政协副主席黄毅受贿案,张智勇出庭辩护
· 张智勇辩护的贵州原副省长李再勇职务案宣判
· 受贿1185万到185万,消失的千万巨款去哪里了?
· 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受贿案开庭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