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明知被害人系不能真正表达自己意志的痴呆症患者,仍非法与其发生性行为,其行为构成强奸罪

2019-02-12来源:OpenLaw浏览次数:

被告人李某某,男,1952年1月5日出生于河南省泌阳县,汉族,农民,文盲;因涉嫌犯强奸罪于2011年3月2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日被逮捕。
 
现羁押于泌阳县看守所
 
泌阳县人民检察院以泌检刑诉[2011]13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某某犯强奸罪,于2011年5月2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泌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闫士杰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某某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11年3月17日8点左右,被告人李某某背着铁锨到同村妇女张某某家老宅拿东西。
 
在拿东西时张某某也过去到了老宅。
 
李某某见后心生歹意,用铁锨顶着门,把张某某领进北屋西间,让张某某躺在草毡上,脱去张某某的下身衣服,对张某某实施奸淫,但由于李某某自身的生理原因奸淫没有得逞。
 
正当李某某起身穿衣服时,被张某某媳妇进去发现。
 
经鉴定,张某某系重度精神发育迟滞,无性保护能力。
 
上述事实,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书证保证书、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图及照片、证人樊某某、李某某、李某某、李某某、郑某某、王某某、李某某等人的证言、物证检验报告、精神病鉴定意见书、泌阳县公安机关搜查笔录及户籍证明、抓获证明、被告人李某某的供述等证据在卷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明知张某某系不能真正表达自己意志的痴呆症患者,仍非法与其发生性行为,其行为构成强奸罪,但由于没有得逞,属未遂。
 
李某某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对李某某从轻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第一款  、第二十三条  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李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1年3月20日至2014年3月19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审判长邢东伟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宁某某犯强奸罪,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已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减轻处罚。
· 王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
· 沈甲涉嫌强奸罪,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其当庭自愿认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 陈某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 邵某某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但邵某某作案时系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可依法减轻处罚。
更多经典案例: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 云南省原常委、统战部长、政协副主席黄毅受贿案,张智勇出庭辩护
· 张智勇辩护的贵州原副省长李再勇职务案宣判
· 受贿1185万到185万,消失的千万巨款去哪里了?
· 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受贿案开庭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