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何某某犯传播性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2018-12-10来源:OpenLaw浏览次数:

被告人何某某,男,1990年12月28日出生,汉族,安徽省霍邱县人,大专文化,务工,住安徽省霍邱县。
因本案于2017年4月2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5日被逮捕。
现羁押于镇江市看守所
辩护人窦兵仁,安徽靖淮律师事务所律师。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以京检诉刑诉[2017]10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何某某犯传播性病罪,于2017年5月2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因涉及他人隐私,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刘丽萍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何某某及其辩护人窦兵仁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16年9月,被告人何某某经江苏省苏州市疾病预防中心确认为HIV-1抗体呈阳性。
 
2017年4月23日晚9时许,被告人何某某经与赵某商定,在本市京口区锦江之星解放路店8322房间,与赵某发生性关系。
 
事后,被告人何某某收取嫖资人民币300元。
 
当晚,被告人何某某因纠纷报警被公安机关查获,后主动交代自己HIV-1抗体呈阳性的事实。
 
上述事实,被告人何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无异议,并有证人赵某、叶某的证言,辨认笔录,检查笔录,调取证据清单,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诊断证明,检验报告单,HIV抗体确证检测报告单,案发及抓获经过,户籍证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何某某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而卖淫,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性病罪。
 
被告人何某某因与赵某发生纠纷报警被公安机关查获,后主动交代自己HIV-1抗体呈阳性的事实,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何某某犯传播性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即自2017年4月25日起至2017年10月24日止。
 
罚金于本判决生效次日缴纳。
 
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重庆云阳县律师辩护 传播性病罪怎么判
· 重庆黔江区律师辩护 传播性病罪怎么判
· 重庆江北区律师辩护 传播性病罪案例
· 被告人董某某犯传播XXX疾病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 被告人董某某犯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更多经典案例: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 云南省原常委、统战部长、政协副主席黄毅受贿案,张智勇出庭辩护
· 张智勇辩护的贵州原副省长李再勇职务案宣判
· 受贿1185万到185万,消失的千万巨款去哪里了?
· 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受贿案开庭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