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王某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集会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8-07-04来源:OpenLaw浏览次数:

公诉机关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王某某,男,1982年1月4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

2017年8月20日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4日被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取保候审,现在家。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检察院以鄠检刑诉(2018)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某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集会罪,于2018年1月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段婉宁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1、2015年8月份,曹某某(另案处理)、解某某、边某某、邓某某(三人已判)及被告人王某某等人因出租车营运年限到期,对政府新出台的管理政策不满,煽动200余名出租车车主及相关人员,将200余辆出租车停放在西安市鄠邑区北河头村附近聚集罢运,直到2015年9月11日被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强行驱散。

2、2016年7月初,曹某某、解某某、边某某、邓某某及被告人王某某等人通过微信群相约前往西安市鄠邑区交通局讨要说法,并约定没有答复就不离开。

2016年7月6日起,被告人王某某及解某某、边某某、邓某某等五十余名出租车车主围堵交通局,时间持续四天。

同年8月底至9月初,被告人王某某等人又在微信群里,联系出租车车主到交通局讨要说法,并围堵交通局。

期间,有部分出租车车主,阻拦交通局车辆出入,在交通局办公室内吵闹,与工作人员争吵。

上述事实,被告人王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经过庭审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证明:1.书证: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抓获经过、到案经过、破案报告书、报案材料、民事判决书、(2017)陕0125刑初110号刑事判决书、常住人口信息、在逃人员信息表、微信聊天记录、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公告及情况说明、西安市鄠邑区交通局情况说明及信访批办单、罢运现场视频截图、阻碍执法视频截图、交通局被围堵视频截图、西安市鄠邑区区委区政府关于出租车健康运营的相关文件及信访材料、网上相关评论;2.证人证言:证人解某某、边某某、邓某某、李某某、崔某某、山某某、刘某某、段某某、孙某某、南某、姚某、牛某、姚某、杨某、牛某某、高某、王某某、史某、付某某、刘1、杨1、吴某某、董某、何某某、陈某某、崔1、张某某、夏某某的证言;3.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被告人王某某的供述与辩解;4.辨认笔录等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被告人王某某系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积极参加者,其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  规定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被告人王某某未经依法申请许可,组织多人举行集会,又拒不执行公安机关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系非法集会的直接负责人员,其行为又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六条  规定的非法集会罪。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某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

被告人王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属坦白,且当庭自愿认罪、悔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鉴于被告人王某某所犯两罪均情节轻微,故依法可免予刑事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  、第二百九十六条  、第三十七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王某某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免予刑事处罚。

犯非法集会罪,免予刑事处罚。

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审判长刘军鹏

人民陪审员田继红

人民陪审员李新翔

二〇一八年三月八日

书记员李慧芝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彭贵某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被湖南省新田县人民法院判决
· 淦某莲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被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判决
· 慎某华、陈某军等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被江西省修水县人民法院判决
· 户县人民法院解某某边某某邓某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集会一审刑事判决书
· 潜江市人民法院龚某某等四人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一审刑事判决书
更多经典案例: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 云南省原常委、统战部长、政协副主席黄毅受贿案,张智勇出庭辩护
· 张智勇辩护的贵州原副省长李再勇职务案宣判
· 受贿1185万到185万,消失的千万巨款去哪里了?
· 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受贿案开庭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