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谢某,女,山东人,因涉嫌诈骗罪,于2018年某月某日被刑事拘留,现案件处于侦查阶段。
谢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智豪律师接受委托后,于当日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
会见中,智豪律师了解到:谢某目前涉嫌的属于电信诈骗,她是通过熟人介绍进入公司的,公司以电话诈骗的方式获利,而她的工作是打电话给客户,骗其转账,她在这家公司将近干了10个月,所得收益3万元。
二、律师辩护
为了详细了解案件细节,争取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在经过智豪律师多次会见以及智豪团队集体讨论之后,智豪律师为争取谢某取保候审提供了大量的建议和意见。智豪律师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如下理由:
一、本案中,谢某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
谢某在本案中的作用地位较轻,从始至终均受公司的安排,且谢某所参与的犯罪行为程度较低,所获取的利益较少,符合《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应认定为从犯,应当对其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谢某系初犯、偶犯,其主观恶性小。
谢某系山东人,性格沉稳安静,为人善良,与邻居相处融洽,没有不良嗜好,没有犯罪前科,平时表现很好。谢某为改善家庭的经济状况,通过他人介绍进入公司,但因其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机械性地按照老板的要求以固定的内容以及套路打电话推销产品,最终才触犯了法律。
三、谢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悔罪态度良好,人身危险性较低,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不致危害社会,且对谢某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的继续侦查不致产生影响。
四、本案中,介绍谢某进入该诈骗团伙的同案人鲁甜已被取保候审,同案人鲁甜系介绍谢某参与诈骗,且参加诈骗行为长于谢某,故从法律适用的公平性角度来讲,谢某也应当被采取取保候审。
五、谢某有两个未成年子女,其丈夫在家务农,有时候需要外出打工,现两个未成年子女都需要谢某的照顾,且谢某的家庭收入低,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得不到保障,望贵院考虑到其家庭的实际情况,从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角度,对其变更强制措施。
六、如决定对谢某变更强制措施,谢某家属将自愿作为保证人,或为谢某交纳保证金。
后智豪律师与承办机关多次沟通谢某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三、案件结果
最终,承办机关采纳了智豪律师的意见。随后,智豪律师会见了谢某,并告知其即将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的相关情况,而后办案机关为谢某办理了取保候审。
四、关联法律法规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谢某,女,山东人,因涉嫌诈骗罪,于2018年某月某日被刑事拘留,现案件处于侦查阶段。
谢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智豪律师接受委托后,于当日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
会见中,智豪律师了解到:谢某目前涉嫌的属于电信诈骗,她是通过熟人介绍进入公司的,公司以电话诈骗的方式获利,而她的工作是打电话给客户,骗其转账,她在这家公司将近干了10个月,所得收益3万元。
二、律师辩护
为了详细了解案件细节,争取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在经过智豪律师多次会见以及智豪团队集体讨论之后,智豪律师为争取谢某取保候审提供了大量的建议和意见。智豪律师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如下理由:
一、本案中,谢某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
谢某在本案中的作用地位较轻,从始至终均受公司的安排,且谢某所参与的犯罪行为程度较低,所获取的利益较少,符合《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应认定为从犯,应当对其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谢某系初犯、偶犯,其主观恶性小。
谢某系山东人,性格沉稳安静,为人善良,与邻居相处融洽,没有不良嗜好,没有犯罪前科,平时表现很好。谢某为改善家庭的经济状况,通过他人介绍进入公司,但因其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机械性地按照老板的要求以固定的内容以及套路打电话推销产品,最终才触犯了法律。
三、谢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悔罪态度良好,人身危险性较低,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不致危害社会,且对谢某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的继续侦查不致产生影响。
四、本案中,介绍谢某进入该诈骗团伙的同案人鲁甜已被取保候审,同案人鲁甜系介绍谢某参与诈骗,且参加诈骗行为长于谢某,故从法律适用的公平性角度来讲,谢某也应当被采取取保候审。
五、谢某有两个未成年子女,其丈夫在家务农,有时候需要外出打工,现两个未成年子女都需要谢某的照顾,且谢某的家庭收入低,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得不到保障,望贵院考虑到其家庭的实际情况,从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角度,对其变更强制措施。
六、如决定对谢某变更强制措施,谢某家属将自愿作为保证人,或为谢某交纳保证金。
后智豪律师与承办机关多次沟通谢某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三、案件结果
最终,承办机关采纳了智豪律师的意见。随后,智豪律师会见了谢某,并告知其即将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的相关情况,而后办案机关为谢某办理了取保候审。
四、关联法律法规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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