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犯罪嫌疑人杨某,宁夏人。
杨某先就公司名义与客户签订培训合同,再通过委托方某办理相关建筑职称证书以发放客户。但由于方某的严重违约,导致杨某与客户之间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加上杨某的公司面临经营不善与资金链断裂的问题,涉案费用远远超出杨某以及公司的承受范围,部分客户随即报案引发此案。后杨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某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二、律师辩护
由于涉及的被害人人数将近五百余人,波及面广,我们在承办本案过程中,面临着各方面因素带来的巨大压力。即便这样,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杨某的合法权益,也是坚定不移地摆在智豪律师的首位。
接受委托后,辩护律师第一时间会见了杨某。不仅持续地给与杨某精神上的鼓舞,还耐心为他讲解有关于合同诈骗罪的法律法规,包括主客观的认定问题。会见后,智豪律师多次提交本所特有的集体讨论制度,原法官、原检察官、法学教授等法律行家从不同角度深度剖析本案案情,提出有力地辩护思路,集中全所近七十名律师之智慧,仔细审查本案相关的事实、证据与法律。
经过仔细梳理,我们初步认为杨某不起诉的可能性比较大。
1、本案缺乏杨某伪造“假证”的主观故意。杨某与方某合作多年,建立起了长期的商业互信基础。本案中,杨某为了履行与客户签订的培训合同,照常向方某实际支付了证件费120万。试想,如果杨某铁了心要实施合同诈骗,办理“假证”,何必需要花这么多钱呢?况且,如果这些“假证”一旦被发现,承担责任人肯定是杨某,真正的受益人便成了方某。
2、虽方某一口咬定是杨某指使自己实施办理“假证”的犯罪行为,称杨某是本案的主谋。与之相反的是,杨某多次供述中均表示不知情。在司法实践中,这种“一对一”的口供,并不能排除方某为了洗脱自己的犯罪事实,捏造事实,以减轻自身刑事责任的嫌疑,则不应对该口供进行采信。
3、杨某得知“假证”一事后,也是第一时间也是拿出自己的全部积蓄,甚至向亲戚朋友借款以筹集资金,积极地解决与客户之间的纠纷。就算出现了无法退款的情况,并非故意为止,也是公司经营困难所导致的。试想,哪一个合同诈骗犯愿意通过借钱的方式去补偿被害人的财产损失?
三、案件结果
在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环节,智豪律师分别提交了两份长达二十余页的不予起诉的法律意见书。期间也无数次与检察官进行长达半小时的电话沟通、面谈后,最后终于收到了本案不予起诉的决定书。
智豪律师的认真负责的态度让杨某的家属很感动,并发出由衷感慨:只有智豪才能如此尽心尽力对待当事人!
智豪律师的办案感悟是,律师如果碰上冤案,应当以书面和口头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和检察官沟通,让检察官从百忙之中,从堆如山积的案卷中抽身出来重视你的案件,与你沟通听你的意见,而不只是单纯走走案件流程。
四、关联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柜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犯罪嫌疑人杨某,宁夏人。
杨某先就公司名义与客户签订培训合同,再通过委托方某办理相关建筑职称证书以发放客户。但由于方某的严重违约,导致杨某与客户之间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加上杨某的公司面临经营不善与资金链断裂的问题,涉案费用远远超出杨某以及公司的承受范围,部分客户随即报案引发此案。后杨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某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二、律师辩护
由于涉及的被害人人数将近五百余人,波及面广,我们在承办本案过程中,面临着各方面因素带来的巨大压力。即便这样,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杨某的合法权益,也是坚定不移地摆在智豪律师的首位。
接受委托后,辩护律师第一时间会见了杨某。不仅持续地给与杨某精神上的鼓舞,还耐心为他讲解有关于合同诈骗罪的法律法规,包括主客观的认定问题。会见后,智豪律师多次提交本所特有的集体讨论制度,原法官、原检察官、法学教授等法律行家从不同角度深度剖析本案案情,提出有力地辩护思路,集中全所近七十名律师之智慧,仔细审查本案相关的事实、证据与法律。
经过仔细梳理,我们初步认为杨某不起诉的可能性比较大。
1、本案缺乏杨某伪造“假证”的主观故意。杨某与方某合作多年,建立起了长期的商业互信基础。本案中,杨某为了履行与客户签订的培训合同,照常向方某实际支付了证件费120万。试想,如果杨某铁了心要实施合同诈骗,办理“假证”,何必需要花这么多钱呢?况且,如果这些“假证”一旦被发现,承担责任人肯定是杨某,真正的受益人便成了方某。
2、虽方某一口咬定是杨某指使自己实施办理“假证”的犯罪行为,称杨某是本案的主谋。与之相反的是,杨某多次供述中均表示不知情。在司法实践中,这种“一对一”的口供,并不能排除方某为了洗脱自己的犯罪事实,捏造事实,以减轻自身刑事责任的嫌疑,则不应对该口供进行采信。
3、杨某得知“假证”一事后,也是第一时间也是拿出自己的全部积蓄,甚至向亲戚朋友借款以筹集资金,积极地解决与客户之间的纠纷。就算出现了无法退款的情况,并非故意为止,也是公司经营困难所导致的。试想,哪一个合同诈骗犯愿意通过借钱的方式去补偿被害人的财产损失?
三、案件结果
在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环节,智豪律师分别提交了两份长达二十余页的不予起诉的法律意见书。期间也无数次与检察官进行长达半小时的电话沟通、面谈后,最后终于收到了本案不予起诉的决定书。
智豪律师的认真负责的态度让杨某的家属很感动,并发出由衷感慨:只有智豪才能如此尽心尽力对待当事人!
智豪律师的办案感悟是,律师如果碰上冤案,应当以书面和口头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和检察官沟通,让检察官从百忙之中,从堆如山积的案卷中抽身出来重视你的案件,与你沟通听你的意见,而不只是单纯走走案件流程。
四、关联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柜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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