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朱某某犯非法出售发票罪,判处管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2018-05-04来源:OpenLaw浏览次数:

被告人朱某某,男,1958年8月19日出生,汉族,高中肄业。
因涉嫌犯非法出售发票罪,于2009年5月23日被西峡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西峡县人民检察院以西检刑诉(2010)11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朱某某犯非法出售发票罪,于2010年6月1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被告人朱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西峡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1月至2008年底,被告人朱某某分别在西峡县太平镇地税所王某处以5.2%的税率申领8本(每本50份)普通发票,在丹水镇地税所郝某处以5.2%的税率申领1本普通发票,先后将该9本发票中的6本出售给吉某,3本出售给郑某,从中获利1000余元。
上述事实,被告人朱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证人吉某、郑某、郝某、王某证言,完税凭证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朱某某违反发票管理规定,非法出售发票,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出售发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与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朱某某认罪态度较好,认罪悔罪。
本院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  第四款  、第五十二条  、第五十三条  、第三十八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朱某某犯非法出售发票罪,判处管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被告人刘某某犯非法出售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 被告人陈某某犯非法出售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 被告人靳某某犯非法出售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 被告人孔某某犯非法出售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 被告人张某某犯非法出售发票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更多经典案例: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 云南省原常委、统战部长、政协副主席黄毅受贿案,张智勇出庭辩护
· 张智勇辩护的贵州原副省长李再勇职务案宣判
· 受贿1185万到185万,消失的千万巨款去哪里了?
· 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受贿案开庭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