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某、骆某某等人容留他人卖淫检察院以容留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8-02-12来源: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浏览次数:

 被告人李某某,男,汉族,文化程度初中,农民。2017年6月1日被逮捕。
 
被告人杨某某,男,汉族,文化程度中专,农民。2014年11月16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16日被取保候审,2017年3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8日被逮捕。
 
被告人骆某某,男,汉族,文化程度初中,农民。2014年11月16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16日被取保候审,2017年4月21日被逮捕。
 
本案由台山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李某某、杨某某、骆某某涉嫌容留卖淫罪,于2017年6月7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的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4年5月至11月15日期间,被告人李某某、杨某某、骆某某等人在赵某某(已判刑)经营的台山市**街道**休闲桑拿中心工作期间,伙同赵某某以租赁的台山市**街道**路**号**房作为场所,多次容留石某某、刘某等人卖淫。2014年11月15日22时许,台山市公安局民警对该出租屋进行检查,现场抓获正在屋内从事卖淫嫖娼行为的卖淫女石某某、刘某和嫖客史某、陈某某。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被告人李某某、杨某某、骆某某的供述。
 
2、同案人赵某某的供述。
 
3、证人石某某、刘某、史某、陈某某、肖某某的证言。
 
4、辨认笔录。
 
5、现场勘查笔录及现场照片。
 
6、相关书证。
 
7、抓获经过。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杨某某、骆某某无视国家法律,容留他人卖淫,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容留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某、杨某某、骆某某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二百零八条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肖某某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检察院以容留卖淫罪提起公诉
·  张某某、黄某某为卖淫人员提供场所,检察院以容留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耿某某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构成容留卖淫罪,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 朱某某提供场所并容留他人卖淫,检察院以容留卖淫罪提起公诉
· 李某某提供场所并容留他人卖淫,检察院以容留卖淫罪提起公诉
更多经典案例: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 云南省原常委、统战部长、政协副主席黄毅受贿案,张智勇出庭辩护
· 张智勇辩护的贵州原副省长李再勇职务案宣判
· 受贿1185万到185万,消失的千万巨款去哪里了?
· 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受贿案开庭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