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2日,吴某涉嫌犯非法经营罪在渝北区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中,智豪律师首先在法庭讯问环节,就起诉书指控吴某的事实,逐项向程某发问,层层推进,接着在交叉讯问阶段,就同案人涉及吴某的案情一一发问。接着在法庭质证阶段,智豪律师在公诉人举证后,依法就指控事实举示的证据逐项质证,对涉及的证据瑕疵和证据真实性存在的问题逐条提出。在法庭辩论阶段,智豪律师依托于之前的法庭讯问、法庭质证,庭审已内心确认的事实,在第一轮辩论中就直接抛出辩护观点,首先就量刑方面辩护,其次对吴某的犯罪地位进行辩护,最后提出程序存在问题。辩护观点环环相扣,有理有据。控方在得知辩方观点后,就观点进行了部分答辩。之后,法庭总结了该案中存在的辩论焦点,组织第二轮辩论,在第二轮辩论中,公诉人发表完意见后,智豪律师争对法庭归纳的焦点,就公诉人提出的意见逐条辩驳,不破不立,于破除对方观点后立论再次提出辩护观点成立的合法性。
法庭辩论结束,被告人按照既定思路进行了全面的最后陈述。
至此,该次庭审结束。
庭审中,智豪律师首先在法庭讯问环节,就起诉书指控吴某的事实,逐项向程某发问,层层推进,接着在交叉讯问阶段,就同案人涉及吴某的案情一一发问。接着在法庭质证阶段,智豪律师在公诉人举证后,依法就指控事实举示的证据逐项质证,对涉及的证据瑕疵和证据真实性存在的问题逐条提出。在法庭辩论阶段,智豪律师依托于之前的法庭讯问、法庭质证,庭审已内心确认的事实,在第一轮辩论中就直接抛出辩护观点,首先就量刑方面辩护,其次对吴某的犯罪地位进行辩护,最后提出程序存在问题。辩护观点环环相扣,有理有据。控方在得知辩方观点后,就观点进行了部分答辩。之后,法庭总结了该案中存在的辩论焦点,组织第二轮辩论,在第二轮辩论中,公诉人发表完意见后,智豪律师争对法庭归纳的焦点,就公诉人提出的意见逐条辩驳,不破不立,于破除对方观点后立论再次提出辩护观点成立的合法性。
法庭辩论结束,被告人按照既定思路进行了全面的最后陈述。
至此,该次庭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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