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以曹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起诉至人民法院。智豪团队第一时间与承办法官沟通,提出本案曹某某认罪认罚,建议根据中央试行认罪认罚制度对曹某某从轻处罚;智豪团队特别强调,曹某某虽未毒品再犯、累犯,犯罪前科较多,但本案应按照最新的毒品犯罪司法解释,依法认定曹某某处于量刑的第一个幅度,尚未达到情节严重的情形,依法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最终人民法院按照简易程序审理本案,依法判处曹某某三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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