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肖某故意杀人罪减刑一案——重庆刑事律师网

2016-09-30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浏览次数:

     罪犯肖某,男,37岁(1979年7月28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北京市,高中文化,现在北京市延庆监狱服刑。
    本院于2000年11月20日作出(2000)一中刑初字第1788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肖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案犯不服,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1年3月21日作出(2000)高刑终字第696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审刑事部分判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4月29日以(2003)高刑执字第260号刑事裁定,将其减为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九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25日以(2004)二中刑减字第1045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于2008年11月5日以(2008)二中刑减字第2258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十一个月;于2010年6月27日以(2010)二中刑减字第1455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十一个月;于2012年3月26日以(2012)二中刑减字第667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一年。本院于2013年6月28日以(2013)一中清刑减字第2441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同时减去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于2015年6月19日以(2015)一中刑减字第1809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同时减去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执行机关北京市延庆监狱于2016年8月30日提出对罪犯肖某减刑建议,并将减刑案卷材料及减刑建议书报送本院审核。本院依法予以公示并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延庆监狱认为,罪犯肖某在服刑改造期间,能认罪服法,服从管理,积极改造,于2016年3月获得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励。北京市延庆监狱根据肖某的改造及奖励情况,提出对肖某的减刑建议。
    经审查查明,罪犯肖某在服刑期间的上述表现及获奖情况,有北京市延庆监狱罪犯减刑审核表、罪犯评审鉴定表、罪犯奖励通知书及肖某综合表现材料等证据在案佐证,可以认定。
    本院认为,罪犯肖某在服刑改造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符合法定减刑条件,可予减刑。北京市延庆监狱的减刑建议,本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罪犯肖某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同时减去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减刑后应执行的刑期自2003年4月29日起至2017年4月28日止,剥夺政治权利六年)。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郭 勇
审判员 王颖君
审判员 孙 锋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王梦洁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北碚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 刘某某、钟某某等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北碚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 杨某某、宴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渝北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 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北碚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 龚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渝北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更多经典案例:
· 中医扎针致人死亡?非法行医罪10年刑期变2年!
· 关押500天:零口供强奸案的无罪逆转
· 保住公职!监区长犯虐待被监管人罪,成功免于刑事处罚
· 41公斤炸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成功不起诉!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