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讯逼供下的30招翻盘秘籍——如何揭露刑讯逼供?-版本五

2016-08-18来源:智豪律所浏览次数:

编者按:
刑讯逼供是法治社会的一大毒瘤,屡禁不绝,虽现在所有好转,但尚不能完全杜绝。据新闻报道,有法院院长被刑讯逼供、反贪局局长被刑讯逼供、甚至警察也被刑讯逼供,所以,无论你是普通人,还是官员,拟或司法工作人员,受到刑事追诉时,万一遇到违法办案(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虽在减少但尚未完全杜绝),那么都有遭受刑讯逼供的可能性,不会因为特殊身份而能够豁免。
下面介绍三十个成功翻盘的秘籍。当刑讯逼供、非法取证袭来时,正是他准备了以下三十种方案,保存证据,才能够有机会翻盘。
秘籍一:记住办案人员
他要求查看办案人员的工作证,记住办案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警号,以及外貌、年龄等生理特征。因为他担心万一法庭上称自己遭受了刑讯逼供,却无法说出具体的侦查人员,法官很难相信。
秘籍二:记住刑讯时间、地点、方式
他每次走进讯问室时都看一下墙上挂着的表,记住开始和结束的时间;他记住自己曾在哪个办案单位的哪一间讯问室被办案人员殴打、威胁、辱骂、或者不允许睡觉、不允许吃饭、不允许上厕所。他记录了每一个细节、每一个遭受痛苦的瞬间。
秘籍三:打落牙齿带血吞
那一次讯问时,他的一颗牙齿被办案人员打落,血水和牙齿一并含在口中。他本想吐出来,后来他狠狠的一口,将牙齿带血全部吞进肚里。他知道,肚子里是保存证据最安全的地方。
秘籍四:牢记医生和科室
那天晚上讯问时他被送医院急诊,虽然他意识朦胧,但是他仍然用力记住医院、科室和医生的名字。律师会见时,他委托律师向医生调查核实,还原当晚送诊的真相。
秘籍五:录音录像中显出疲惫
尽管办案人员和他沟通好了之后才开始正式的录音录像、制作笔录,但是他由于太长时间没有睡觉而无法在摄像机面前保持清醒,他一直打瞌睡、一脸疲惫相、思维混乱、言语不清,明显是几天几夜没有睡觉的结果。
秘籍六:录音录像中暗示刑讯
虽然同步录音录像情况下,办案人员一般注意力比较集中,但是长时间的车轮战难免稍微有点松懈。他抓住办案人员抽烟、上厕所等不注意的间隙,对着录音话筒轻轻地说出自己遭受刑讯逼供、疲劳审讯。
秘籍七:激怒办案人员动手
他实在忍受不了长时间不睡觉,开始释放自己心中的不满,对办案人员的行为表示抗议,最终办案人员被激怒了,在他身上留下了青一块紫一块的伤痕。
秘籍八:向执行指定监居的公安人员讲述
从办案单位回到指定监视居住房间,他向执行的公安人员详细陈述了他在办案单位遭受的非法取证,不管他们听了还是没有听。法院阶段他申请法院向执行指定监居的公安人员核实这一经过。
秘籍九:故意虚假陈述
他实在承受不了的时候,他知道他必须要交代点什么。他故意陈述某年某月某日在办公室收了他人一些钱,但是他知道那一天他乘坐航班飞往外地出差,有客观书证能够证明他现在的口供不属实。
秘籍十:对同一事实的多种辩解
为了让法官能够相信他确属被迫虚假供述,他知道不能只有“有罪”和“无罪”这样两种说法,他还可以有两种、三种以及多种对同一“事实”的不同描述。这样,基本上法庭就很难认定到底哪个说法是“事实”,倾向于认定他是受到了非法对待从而故意乱讲。
秘籍十一:签笔录之一
讯问结束后办案人员要求他在笔录上签字,他先写下“以上笔录我看过,和我说的相符”,随后在“相符”前面加了一个小小的、不易被人察觉的“不”字,在笔录上埋下伏笔。
秘籍十二:签笔录之二
再一次,讯问结束后办案人员同样要求他在笔录上签字,这次他写下“以上笔录我看过,和说的相符”,一字之别,不是笔误,而是他采取不易被人察觉的方式为自己保留证据。
秘籍十三:按捺笔录血手印
在讯问笔录上按捺手印时,他用手摸了摸伤口,让手指染上血迹,然后一起按捺到笔录上。血迹证据在不经意间留存在笔录纸上。
秘籍十四:认罪材料中附藏头诗
虽然他书写了自书材料,但是巧妙地将一首“藏头诗”加入自书材料,以此证明自己清白。
秘籍十五:衣服内书写刑讯经过
被羁押期间,他将自己遭受刑讯的详细经过写在衣服和裤子的夹层里、写在细小的纸条上,夹在衣缝中一并带出,妥善保存下来。
秘籍十六:入所监控下展示伤痕
看守所体检时,他有意站在有监控录像的位置,将有伤情部位明显地展示出来,让监控录像记录。
秘籍十七:入所体检如实记录伤情
医生对他进行体检,他要求医生如实地在体检表上记录他身上的伤情。
秘籍十八:看守所保留服药记录
进看守所之后,他因刑讯手段而病痛不止,他告诉看守所医生自己的病情,请求药物治疗。看守所医生根据症状给他服用了药物,同样也就在看守所留下了给药记录。
秘籍十九:血衣血裤不要清洗
进入看守所舍房后,尽管衣服上沾有血迹、汗臭和甚至有大小便污渍散发的恶臭,他一直不作清洗,因为带血的衣服、沾有大小便的内裤是最好的证据。
秘籍二十:及时向同监舍人员讲述
他进入看守所舍房后,第一时间向同监舍的在押人员哭诉了遭受刑讯逼供的详细经过。他希望同监舍的在押人员能够为他作证,即使不能证明事发经过,也能够证实他身上的伤情、他进入舍房后的行为举止和精神状态。
秘籍二十一:及时向驻所检察室反映
他进入看守所后,及时向驻所检察室反映遭受刑讯逼供的情况,并要求驻所检察室制作笔录,对其伤情拍照留存。
秘籍二十二:遭受刑讯后及时用日记记录
在看守所的第一天晚上,他以日记的形式记录下了这几天发生的事情经过,他详细记录了每次刑讯的参与人员、时间、地点、方式。接下来的每一次讯问回来后,他都及时的书写日记,记录经过。
秘籍二十三:书写控告材料
在看守所内,他除了通过日记记下每一个遭受刑讯、非法取证的细节之外,还向上级检察部门邮寄书面控告材料。
秘籍二十四:批捕讯说出真相
检察院批捕检察员提他的批捕讯时,他向检察员陈述了遭受非法取证的经过,不管检察员是否相信,他请检察员全部记入笔录。
秘籍二十五:同步录音录像中说出真相
办案人员在看守所提讯他时,无法接触他的身体更不能左右他的休息,他不在惧怕,答应办案人员再次“如实交代”之后,办案人员开始录音录像;突然,他在同步录音录像中说出他曾经遭受的一切,让录音录像记下所有内容。
秘籍二十六:要求封存录音录像
录音录像记录一切证据之后,他要求侦查人员现场封存录音录像,并且在密封袋的封口处签字、按捺手印。
秘籍二十七:申请看守所工作人员出庭作证
开庭审理之前,他申请法院通知看守所医生、同监舍人员出庭作证,证实他进入看守所体检时身上的伤情,和进入舍房时身上的伤情以及讲述遭受刑讯的经过。
秘籍二十八:申请调取看守所的提审记录
他申请调取看守所的提审记录,对比讯问笔录时长和提审记录时长的不一致,足以说明办案人员在讯问笔录记录时间之外的那么长时间内,既不录像也不制作笔录,那么他们究竟在做什么。
秘籍二十九:申请调取监控录像资料
他申请法院调取看守所的监控录像,办案机关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证实自己入所时的伤痕和遭受非法取证的经过。
秘籍三十:庭上成功翻盘
最后,在庭上他拿出了那颗被吞进肚子的牙齿、带血的衣裤、笔录上的血手印、看守所监控拍下的伤情、舍房里写下的日记、同监舍人员的证言……,相信一个普通的法官,不需要十分睿智,内心早已对证据有所动摇。
 
结语:随着法治的进步,刑讯逼供、疲劳审讯等非法取证手段正在逐步减少,直至彻底消除;我们也见证了司法环境改善的文明进程,只想为杜绝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再努力一点,再次呼吁“彻底杜绝”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
最后说明,本文所列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方式方法以及图文来源于媒体报道,请不要对号入座,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如果你认为本文有用,请转发,谁都不能保证“他”不是下一个非法取证的受害者!
(注: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规定,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冻、饿、晒、烤、疲劳审讯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被告人供述,应当排除。故本文探讨的非法取证不限于刑讯逼供,也包括疲劳审讯等其他非法取证手段。)
附:刑讯逼供大全(图片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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