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重庆人,重庆市某区国土局职工,因涉嫌妨害公务罪于2014年9月16日被重庆市某公安机关监视居住,检察院于2015年2月4日提起公诉,法院于2015年3月4日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由于被告人于2013年被确诊患乳腺癌,后因长期治疗又患抑郁症,意志消沉、脾气暴躁、易怒,难以控制情绪。智豪律师接受委托后,考虑到被告人的特殊情况,多次前往被告人住处会见、谈话。庭审前,智豪律师与承办法官、公诉人沟通庭审细节,避免庭审中刺激被告人,导致被告人情绪失控,致使庭审不能进行。同时,智豪律师就辩护意见与公诉人、承办法官进行简单交流,以提高庭审效率。
上午10时,庭审开始。首先,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陈述。接着,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举示了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司法精神病鉴定书、病历资料、110接处警记录、伤情照片等证据。被告人和辩护人对上述证据一一发表了质证意见。之后,辩护人举示了谅解书、被害人出具的情况说明、被告人书写的悔过书和道歉信、被告人单位出具的品行证明等证据材料。公诉人查看证据后对证据的合法性、正式性、关联性没有异议。法官当庭采信了上述证据。法庭辩论中,智豪律师结合被告人案发前的遵纪守法表现、疾病和治疗情况,案发时被告人辨认和控制行为能力,案发后的认罪悔罪态度、积极赔偿、获得被害人谅解等多方面综合发表辩护意见。最后,智豪律师建议法院考虑本案被告人的特殊情况,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对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最后陈述中,被告人再次表明自己认罪、悔罪,望法院从轻判处。
法院将择期宣判。
由于被告人于2013年被确诊患乳腺癌,后因长期治疗又患抑郁症,意志消沉、脾气暴躁、易怒,难以控制情绪。智豪律师接受委托后,考虑到被告人的特殊情况,多次前往被告人住处会见、谈话。庭审前,智豪律师与承办法官、公诉人沟通庭审细节,避免庭审中刺激被告人,导致被告人情绪失控,致使庭审不能进行。同时,智豪律师就辩护意见与公诉人、承办法官进行简单交流,以提高庭审效率。
上午10时,庭审开始。首先,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陈述。接着,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举示了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司法精神病鉴定书、病历资料、110接处警记录、伤情照片等证据。被告人和辩护人对上述证据一一发表了质证意见。之后,辩护人举示了谅解书、被害人出具的情况说明、被告人书写的悔过书和道歉信、被告人单位出具的品行证明等证据材料。公诉人查看证据后对证据的合法性、正式性、关联性没有异议。法官当庭采信了上述证据。法庭辩论中,智豪律师结合被告人案发前的遵纪守法表现、疾病和治疗情况,案发时被告人辨认和控制行为能力,案发后的认罪悔罪态度、积极赔偿、获得被害人谅解等多方面综合发表辩护意见。最后,智豪律师建议法院考虑本案被告人的特殊情况,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对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最后陈述中,被告人再次表明自己认罪、悔罪,望法院从轻判处。
法院将择期宣判。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 相关阅读:
- · 黄某虚开案,智豪律师受委托担任辩护人出庭辩护
- · 朱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智豪律师受委托担任辩护人出庭辩护
- · 于某被控开设赌场罪,智豪律师依法出庭辩护
- · 欧某强奸案,智豪律师受委托担任辩护人出庭辩护
- · 黄某受贿、玩忽职守案,智豪律师受委托担任辩护人 出庭辩护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