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律师有保护当事人隐私的义务 故未体现全名 详情可到所来观阅判决书
承办的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法治在线、今日说法栏目、重庆电视台及国内及市内各大媒体采访报道的下列刑事案件;其中数件案例载入最高人民法院编纂的指导各级法院办案的最权威的《刑事审判参考》。
& 轰动全国的重庆不雅视频赵某某等敲诈勒索案
& 某省委常委、副省长(副部)职务犯罪大案
& 刘维刘汉等36人全国特大涉黑案
& 四川交警与女下属开房丢枪案
& 智豪成功代理四川送“不作为”锦旗被刑拘案,无罪释放
& 轰动全国的綦江虹桥垮塌案
& 重庆最富黑老大陈某某涉黑大案、赌界名人王某某涉黑系列案
& 重庆原某公安局长胡某受贿、徇私枉法、包庇黑社会大案
& 全国关注的大头娃娃“毒奶粉”案
& 涉及重庆副市长贿赂系列案
& 重庆常务副区长受贿4000余万大案
& 重庆某区委常委受贿4000余万元系列大案
& 某正厅级干部受贿2500余万元大案
& 重庆某县长受贿千余万元受贿大案
& 某省级人防办主任受贿2500余万元案
& 重庆广电集团原总裁、台长受贿4900余万大案
& 保命之战的辩护,打掉40公斤毒品—程序正义比真相更重要
& 重庆王某故意杀人判死刑,二审辩护成功证据不足改判死缓
& 重庆某移民局局长千余万元受贿案
& 重庆某地产大亨行贿金融机构4000余万案
& 涉及某上市公司、地产大亨敲诈勒索10亿元案
& 金融、财税、教育、铁路、煤炭、公安、司法等系统百余件贪贿案
& 重庆市处级以上的官员、国企干部的受贿大案数十件
& 重庆开县特大井喷重大责任事故案
& 重庆孙某贩卖毒品死刑,二审辩护改判无期徒刑
& 重庆沃尔玛卖假冒绿色猪肉 假冒伪劣商品案
& 公安部督办重庆“4-20”特大地沟油案件(公安部十大地沟油案件)
& 某某证券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8亿元案
& 2006年重庆最大的云南宝山人董某伙同潼南人吉某运输贩卖海洛因71公斤毒品海洛因大案一审二审死刑终审被改判死缓案.
& 中国首例四级英语泄题案
& 全国关注的某某公司大宗商品现货交易诈骗6.5亿案
& 2002年重庆市首例的开县“地条钢”吴某某假冒伪劣商品、非法经营大案。
& 邦某集资诈骗99.5亿案
& 2000年建国以来重庆最大的梁某某、周某某、贺某某、吴某某等人贩运私盐案(300余吨)。
& 2001年重庆市首例的蓝某某、李某、蓝某某、唐某某等人非法经营销售雪茄烟案,案值一千余万元、
& 2007年重庆加加咨询投资公司非法集资诈骗4000万大案。涉及860多名中老年被害人。
& 2003年重庆“3.15”杀人粹尸张某某故意杀人案。
& 2002年建国以来周某某周某等56名被告人的涉近百支枪支,特大“地下兵工厂’重庆市特大贩枪团伙案。及重庆“11·30”特大贩枪团伙案涉及各类枪支57支
& 2006重庆最大的张某某、鲁某某、赵某某等人110余辆特大盗车团伙案。专盗奥迪宝马等好车的团伙。
& 2003年重庆首例女大款李某某骗车养赌涉案二千余万元的汽车租赁诈骗大案。
& 2003年重庆“9•9”特大金融诈骗案南岸区某银行工作人员与其它人员(父女)串通的李某某、冉某某、林某某、林某1500万元金融诈骗大案。
& 2004年重庆市国土局某干部刘某某受贿大案。
& 1998年某县原政法委书记、原公安局局长钱某、黄某、秦某某、罗某某等人贪污、受贿案。
& 重庆首例最大走私冻牛肉毛肚案(涉案8700余吨、金额2亿余元)
& 全国各地部分毒品大要案:陈某贩毒1200公斤、王某贩毒400公斤、张某涉毒150公斤、李某涉毒141公斤、刘某涉毒130公斤、董某涉毒71公斤、陈某涉毒66公斤等数十件十公斤以上的特大毒品犯罪案件
& 2001年重庆市首例吕某某利用境外visa信用卡到重庆各大知名商场狂购商品诈骗大案。
& 重庆最大的涉及某上市公司60余亿元合同诈骗大案
& 2008年重庆北部新区原领导唐某某 张某某 贪污受贿大案。
& 2003年重庆首例陈某某偷窥信用卡密码诈骗案。
& 2001年重庆首例重医大附属某医院某知名专家某刊物主编在全国性的大型胃病学术研讨会期间会务费受贿案。
& 2002年首例重庆首例台湾人徐某某、曾某某走私数控机床等
& 重庆首例冒充联合国官员行骗案
& 公安部督办的“善心汇”、“明明商”、“1040工程”及受害人达40余万人的特大传销案
& 2008年垄断重庆水产市场的陈氏三姐弟涉黑强迫交易案
& 美国、加拿大、印尼、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多国、多地区公民刑事犯罪案件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 相关阅读:
- · 刘某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智豪律师辩护缓刑
- · 王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智豪辩护,成功轻判
- · 樊某非法买卖枪支案 智豪力辩成功减轻2年
- · 樊某非法买卖枪支案 智豪力辩成功减轻2年
- · 智豪律师广东打硬仗 李某终被取保候审!
我们的团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