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智豪律师强辩成功取保

2018-06-26来源:未知浏览次数:

一、案情简介
犯罪嫌疑人周某,男,无前科。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于2018年某月被刑事拘留。智豪律师通过会见周某了解的基本情况,以及从办案单位了解的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简介如下:
2015年某月起,周某为获取利益接受他人雇佣,以修改域名解析指向的方法对多家直播网站进行攻击,强制用户偏离目标网站或网页进入指定网站或网页,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从而导致访问量锐减。
二、律师辩护
周某家属得知消息后经亲友极力推荐,不远千里从省外赶赴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咨询具体案情。经本所律师为其逐一解疑后,周某家属基于对智豪律师的信任,于当日即签订了委托书。智豪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即赶赴看守所会见周某,向其转达接受委托的详情及了解相关案情。智豪律师结合初步了解的案情,与办案人员的积极沟通,于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提交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

三、案件结果
成功取保。

四、关联法律法规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网络服务渎职罪】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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