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苏某某犯非法出售发票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2018-05-04来源:OpenLaw浏览次数:

被告人苏某某,女,1976年6月2日出生;因涉嫌犯非法出售发票罪于2013年11月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12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京朝检刑诉(2014)36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苏某某犯非法出售发票罪,于2014年1月3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李晓娟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苏某某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苏某某于2013年11月9日在本区亮马桥地铁站D口路边处,以人民币2000元的价格向汪×出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6张,票面金额总计人民币54万元。
经鉴定为真发票。
被告人苏某某被查获归案。
现作案工具移动电话1部已扣押在案。
上述事实,被告人苏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证人汪×、冯×、朱×的证言,起赃经过,发票,发票鉴定,扣押物品清单,名片,物证照片以及到案经过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苏某某为牟取私利,非法出售发票,其行为触犯了刑律,已构成非法出售发票罪,应予惩处。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苏某某犯非法出售发票罪的罪名成立。
鉴于被告人苏某某犯罪未遂,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故依法对其所犯非法出售发票罪予以从轻处罚。
在案的移动电话是犯罪工具,应予没收。
综上,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  第二款  、第四款  、第二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第五十二条  、第五十三条  、第六十一条  、第六十四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苏某某犯非法出售发票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即自2013年11月9日起至2014年4月8日止。
罚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3个月内缴纳)。
二、在案的移动电话一部,予以没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被告人刘某某犯非法出售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 被告人周某某犯非法出售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 被告人刘某某犯非法出售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 被告人孟某某犯非法出售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 被告人陈某某犯非法出售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更多经典案例: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 云南省原常委、统战部长、政协副主席黄毅受贿案,张智勇出庭辩护
· 张智勇辩护的贵州原副省长李再勇职务案宣判
· 受贿1185万到185万,消失的千万巨款去哪里了?
· 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受贿案开庭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