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邓某某,男,汉族,文化程度小学,无业,户籍所在地四川省达州市,住**县**镇**村**组。因涉嫌抢夺罪,于2017年5月12日被东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于2017年6月16日被东莞市公安局逮捕。
本案由东莞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邓某某涉嫌抢夺罪,于2017年8月16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已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由于案情复杂,本院依法决定延长审查期限至2017年10月1日。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6年9月8日8时许,被告人邓某某驾驶摩托车窜至东莞市**镇**路附近伺机作案。后邓某某见被害人梁某某独自骑车行走在附近,即驾车上前并趁梁不备抢走梁的蓝色胶袋(内有360F4手机1台,价值约550元以及现金7元)。得手后,邓某某携赃逃离现场。
2017年4月11日11时许,被告人邓某某驾驶摩托车窜至东莞市**镇**中学附近伺机作案。后邓某某见被害人贺某某独自骑车行走在附近,即驾车上前并趁贺不备抢走贺的背包(内有联想A16手机1台,价值约400元以及现金约2000元)。得手后,邓某某携赃逃离现场。2017年5月12日,邓某某在**镇**社区被抓获,缴获作案用摩托车等,被抢财物未能缴回。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摩托车等;2.书证:到案经过等书证;3.证人证言:证人周某某的证言;4.被害人陈述:被害人贺某某、梁某某的陈述;5.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被告人邓某某的供述与辩解;6.鉴定意见:痕迹检验报告书;7.勘验、检查、辨认等笔录:现场勘验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等;8.视听资料:监控录像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邓某某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驾驶机动车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广大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检察员:夏小丹
2017年9月25日
本案由东莞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邓某某涉嫌抢夺罪,于2017年8月16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已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由于案情复杂,本院依法决定延长审查期限至2017年10月1日。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6年9月8日8时许,被告人邓某某驾驶摩托车窜至东莞市**镇**路附近伺机作案。后邓某某见被害人梁某某独自骑车行走在附近,即驾车上前并趁梁不备抢走梁的蓝色胶袋(内有360F4手机1台,价值约550元以及现金7元)。得手后,邓某某携赃逃离现场。
2017年4月11日11时许,被告人邓某某驾驶摩托车窜至东莞市**镇**中学附近伺机作案。后邓某某见被害人贺某某独自骑车行走在附近,即驾车上前并趁贺不备抢走贺的背包(内有联想A16手机1台,价值约400元以及现金约2000元)。得手后,邓某某携赃逃离现场。2017年5月12日,邓某某在**镇**社区被抓获,缴获作案用摩托车等,被抢财物未能缴回。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摩托车等;2.书证:到案经过等书证;3.证人证言:证人周某某的证言;4.被害人陈述:被害人贺某某、梁某某的陈述;5.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被告人邓某某的供述与辩解;6.鉴定意见:痕迹检验报告书;7.勘验、检查、辨认等笔录:现场勘验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等;8.视听资料:监控录像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邓某某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驾驶机动车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广大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检察员:夏小丹
2017年9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 相关阅读:
- · 肖某某涉嫌抢夺罪被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 · 谢某某涉嫌抢夺罪被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 · 陈某甲涉嫌抢夺罪被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 · 代某某涉嫌抢夺罪被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 · 贾某某涉嫌抢夺罪被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