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的主体是恃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 ) 性。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 :
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 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 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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