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刘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起诉书

2017-10-23来源: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浏览次数: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系西南地区首家专做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代理了赵红霞、刘汉刘维系列、厦大教授艳照门案、四川交警开房丢枪、李昌奎、四川送不作为锦旗被拘案、数百件厅处级贪污贿赂案等三千余件刑事辩护案例。专做刑案-----智豪更专业!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023-6156

 
乌米检公诉刑诉〔2016〕208号  
被告人刘某某,男,****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650108********1434,汉族,高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现住本市米东区**街**号。2016年5月27日,因涉嫌诈骗罪被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米东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7日由该分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米东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刘某某涉嫌诈骗罪,于2016年7月4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当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6年5月中旬,被告人刘某某谎称自己有能力处理车辆违章事宜,在米东区九龙大酒店附近从被害人张某某处骗取人民币6500元,
 
案发后,被告人刘某某向被害人张某某赔偿人民币8000元,并得到谅解。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身份信息、报案材料、抓获经过等;
 
2、证人马某某等的证言;
 
3、被害人张某某的陈述;
 
4、被告人刘某某的供述和辩解;
 
5、辨认笔录。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现金6500元,属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米东区人民法院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石某某涉嫌诈骗罪被南岸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案例
· 冉某某涉嫌诈骗罪被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 施某某涉嫌诈骗罪被盘龙区检察院起诉
· 郑某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盘龙区检察院起诉
· 被告人徐某甲涉嫌诈骗罪一案起诉书----重庆刑事律师网
更多经典案例: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 云南省原常委、统战部长、政协副主席黄毅受贿案,张智勇出庭辩护
· 张智勇辩护的贵州原副省长李再勇职务案宣判
· 受贿1185万到185万,消失的千万巨款去哪里了?
· 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受贿案开庭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