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系西南地区首家专做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代理了赵红霞、刘汉刘维系列、厦大教授艳照门案、四川交警开房丢枪、李昌奎、四川送不作为锦旗被拘案、数百件厅处级贪污贿赂案等三千余件刑事辩护案例。专做刑案-----智豪更专业!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023-6156
近段时间,律师行业一直是社会热点问题,笔者写此文的初衷并不在趁此热潮,但该文实乃已完成数日,不妨趁大家对于律师职业的关注度仍在,陪大家一起对律师行业吐个槽。
笔者曾于某法院就职十年有余,三年前转职为专职律师,现为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在法律行业摸爬滚打近十五年,执业也有三年有余,形形色色的同行都见过。有些同行勤勉敬业,受人尊重,以一己之力拉高了公众对律师群体的好感度;有些同行偷奸耍滑,为人不耻,以个人恶行为律师职业抹黑。对后者,笔者亲眼见过不少,也听旁人说过许多。在笔者看来,坏律师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收钱不办事型”
说到此类型的律师,笔者身边就有真实一例。由于笔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专注刑事案件,故亲戚朋友的民事案件也只找本人咨询,不找本人代理。过年回老家期间,本人就惊闻家中有一远房亲戚交了十几万代理费给了一“知名民事律师”,交钱过后,那位律师音讯全无,再过一周亲戚上门去找,才发现竟然已经人去楼空。
这种“诈骗”式的“律师”属于“收钱不办事”型律师的极端,但也并不属于偶发事件。更常见的是,有些律师收了钱,抱着一种得过且过,走走程序的态度,取保候审也不申请,法律意见也不交换,赔偿谅解也不争取,就等着法院通知开庭,往庭上一座,质证毫无意见,辩护寥寥两句,就等结案交差了。
在笔者看来,这种毫无职业操守的律师实在配不上“律师”二字!收人钱财,本就应尽自己的最大努力为人消灾,不管结果如何,过程必须要尽力。作为刑事律师,笔者对此感受颇深,没有什么比人的自由和生命更重要,当你的当事人面临自由、甚至生命被剥夺的危险时,你在外面悠哉悠哉,这样的坏律师,简直是人神共愤!
“日理万机型”
笔者这里所讲的“日理万机”,实为褒词贬用。有些律师给人的感觉就是每天都在连轴转,一直在路上,但你永远也不知道他在忙什么。律所找不到人,电话打不通,案件但凡有些什么新进展,都要委托人找熟人打听了才能知道。一位委托人在咨询我们的时候曾这样抱怨过他之前请的那位律师:“平时打十个电话人家都不回一个,发短信就一个字‘忙’,等到我们要投诉主管部门了,他开始一天给我们打十个电话了。真不知道我们是请了个律师,还是请了个大爷。感觉他比国家总理还忙。”
在笔者看来,这还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律师不忙装忙,对这种,本人认为该辞!还有一种是真忙,但忙错了方式方法,也不属于好律师。在这里,笔者也想提醒那些正在犯这些错误,或未来有可能陷入以上误区的同行朋友,勤勉敬业是必要条件,但与当事人、委托人的沟通也是律师工作至关重要的一环。
如果双方沟通不畅,信息脱节,导致案件在办理过程中一些本应可以及时解决的问题遭到搁置,最终使得结果不佳,那么就算律师自己忙活的再热火朝天,那也只能被打入“坏律师”的冷宫!
“甩手掌柜型”
律师执业的年限经验、名气大小与代理费的高低息息相关。有些委托人愿意花几十万,乃至上百万的代理费请一位名律师,也不愿意花几万请几个小律师,看中的就是资深律师所具有的经验、专业与人脉。但在现实中,有些名律师受了人家极高的代理费,但却把案子甩手给自己的徒弟全权负责,这种现象并不少见。
在这里,笔者不是在抨击老律师不应该把案子交给新人处理,本人反而觉得作业有分工,有些技术含量相对较低的事务就应当给新人一个锻炼的机会。笔者批评的是那些把案件的所有事情一股脑的全都抛给新人,思路也不提,案卷也不看,就等着开庭前扫几眼年轻律师准备的材料,庭上随口胡诌几句的“掌柜”律师。
做人要凭良心,做事要讲原则。换位思考一下,要是您是委托人,知道自己原来委托的只是年轻的新人律师,还会给你如此高的报酬与期待吗?所以说,这种“甩手掌柜”型的律师必然也是欺骗委托人,毫无责任心的坏律师。
“见缝插针型”
这种类型的律师,不放过每一个从委托人身上捞钱的机会,巧编明目,中饱私囊,实在可恶。差旅费每次多收个三百五百、本可一日来回的路程非要委托人订个高档酒店、向委托人要10万元搞专家论证,最后只给专家5万,凡此种种,都是见缝插针型律师的惯用手段。
对付这种律师,委托人只要说两个字便可拆穿,这两个字就是“开票”!别怕开口要求收受财务凭证会得罪律师,更不要多想自己的这种行为看上去会不会让律师产生被不信任感,开票是律师的义务,要票是委托人的权利。要是您请的律师吞吞吐吐拿不出来财务票据,那多半属于这种“见缝插针”型的坏律师,没跑了。
说了这么多坏律师的类型,笔者也想基于自己这十余年的法律从业经验,给诸位读者提个醒,做个风险提示,若您遇到以下几种律师,可能就需要多留个心眼,谨慎委托了:
第一种:主动出击型律师
笔者所接触过的委托人里面,不少都有这种经验。他们前脚刚从看守所或者公安局、检察院出来,后脚就接到了某某律师毛遂自荐的电话。有些人接到这种电话会觉得:哎?看来这位律师背景不简单,是司法机关的老熟人。有些人则会产生警惕:他怎么有我电话的?这人会不会是骗子啊?
从笔者的经验来看,这种“主动出击”型律师中是骗子的可能还占少数,大部分其实是为案源发愁的小律师。他们的需求笔者能够理解,毕竟案源对每一个律师来说都是决定生死存亡的大事情。但,他们以拉拢有关部门内部人员或看守所的管教、甚至看守所大门的聘用值班人员为手段,不惜铤而走险予之行贿以求案源的做法,笔者不敢苟同。
在笔者看来,以自己的真才实学吸引客户才是王道,虽然过程可能艰辛,但这是成为一名优秀律师的必经之路,更何况,上述这种歪门邪道更有至自己万劫不复的风险。反过来,对于那些接到这种电话的委托人而言,笔者建议他们也该想想,司法机关,特别是侦查机关主动推给你的律师,到底是会帮你多一些呢?还是会帮他们自己多一些?答案应该是不言自明的。
第二种:“医托”型律师
这种类型的律师,行事行为与“医托”型医生并无二致。笔者虽未亲眼见过,但不止一次听说,看守所、公安局等机关门口专门有这样一群人,他们的职业就是和前来上账或是签通知书的嫌疑人家属聊天,再顺势推荐律师。“哎呀,你儿子也是因为贩毒被抓进去的呀,我孩子也是呢!好在我们请了某某律师,判的特别轻!”、“姐们儿,你家那位也是被行贿人举报了?嗨,那帮孙子。不过还好我请的律师牛逼,你看我老公这不都快出来了”。
这活生生的例子往你眼前一摆,估计多数人内心都会有所动摇。对这种类型的律师,就需要您擦亮自己的眼睛,仔细分辨到底是真推荐还是假“案托”。有些律师甚至吹牛无底线:宣传自己曾代理几百例真实案例的,还有宣传自己代理千余份案例的,甚至还有宣传自己代理上万份案例的。
试想:除去节假日一年还剩250天,假定律师出道开始从不休息,但办一个案件最少需要五个工作日,一年最多50件,十年才500件,一百年才5000件!有些律师事务所成立才几年时间甚至刚成立,有些律师执业年限区区几年或者才接触某特定领域,怎么可能有上千件或者数千件案例的代理经验。
听人推荐还需实地考察,否则可能就着了“医托”型律师的道儿了。更有甚者,某当事人亲口转述,在看守所门口曾看见某白发苍苍的老人家,逢人就说哪个律师好,实则该当事人在后来去看守所经常遇见同一老人做同样的事,此时才意识到其中大有文章!在此还请大家务必擦亮双眼!
至于评判标准,笔者建议委托人还是亲自去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面谈;在当地律师协会的官方网站上,输入您拟聘请的主办律师的姓名及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称,该律所的成立时间、律师的从业期限等信息将清晰呈现,任何虚假宣传都将无所遁形。
第三种:“乱打包票”型律师
“我上头有人”,“公检法的承办人都是我兄弟伙”,上面两句可以说是“乱打包票型”律师的惯用口头禅。他们习惯“托人情”、“找关系”,乐于对案件结果“说大话”、“打包票”。“交给我,包你缓刑”、“我给你找人,保证免处,保工作”、“等我去做工作,人过两天就出来了,放心”。
笔者敢说,要是您碰见说出上述“大话”的律师,赶紧离他远远的就对了。对结果作出承诺的刑辩律师都存在违规情形。况且,就连笔者这种曾有法院就职履历的律师,都不敢说在公检法都是熟人,那些“万金油”律师能和司法机关“打成一片”的话能信吗?
退一万步说,就算律师确实人缘好,门路广,但在办案责任终身制的规制下,掌握公权力的“熟人”们会因为关系好的原因违规办案、违法裁判吗?所以,那种乱打包票型的律师必然不靠谱。
以上,就是笔者作为一名律师对行业内存在的一些负面现象的总结和思考。一颗耗子屎坏了一锅粥,笔者希望此文能给那些正在干“坏事”或者想要干“坏事”的同行们提个醒,律师行业的形象需要每位同行亲力营造。
同时也想给各位说一句,坏律师是有,但绝大多数的律师还是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的好律师。希望大家不要因个别同行的恶行,对整个律师行业失去信心。笔者在此谢过诸位了!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023-6156
近段时间,律师行业一直是社会热点问题,笔者写此文的初衷并不在趁此热潮,但该文实乃已完成数日,不妨趁大家对于律师职业的关注度仍在,陪大家一起对律师行业吐个槽。
笔者曾于某法院就职十年有余,三年前转职为专职律师,现为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在法律行业摸爬滚打近十五年,执业也有三年有余,形形色色的同行都见过。有些同行勤勉敬业,受人尊重,以一己之力拉高了公众对律师群体的好感度;有些同行偷奸耍滑,为人不耻,以个人恶行为律师职业抹黑。对后者,笔者亲眼见过不少,也听旁人说过许多。在笔者看来,坏律师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收钱不办事型”
说到此类型的律师,笔者身边就有真实一例。由于笔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专注刑事案件,故亲戚朋友的民事案件也只找本人咨询,不找本人代理。过年回老家期间,本人就惊闻家中有一远房亲戚交了十几万代理费给了一“知名民事律师”,交钱过后,那位律师音讯全无,再过一周亲戚上门去找,才发现竟然已经人去楼空。
这种“诈骗”式的“律师”属于“收钱不办事”型律师的极端,但也并不属于偶发事件。更常见的是,有些律师收了钱,抱着一种得过且过,走走程序的态度,取保候审也不申请,法律意见也不交换,赔偿谅解也不争取,就等着法院通知开庭,往庭上一座,质证毫无意见,辩护寥寥两句,就等结案交差了。
在笔者看来,这种毫无职业操守的律师实在配不上“律师”二字!收人钱财,本就应尽自己的最大努力为人消灾,不管结果如何,过程必须要尽力。作为刑事律师,笔者对此感受颇深,没有什么比人的自由和生命更重要,当你的当事人面临自由、甚至生命被剥夺的危险时,你在外面悠哉悠哉,这样的坏律师,简直是人神共愤!
“日理万机型”
笔者这里所讲的“日理万机”,实为褒词贬用。有些律师给人的感觉就是每天都在连轴转,一直在路上,但你永远也不知道他在忙什么。律所找不到人,电话打不通,案件但凡有些什么新进展,都要委托人找熟人打听了才能知道。一位委托人在咨询我们的时候曾这样抱怨过他之前请的那位律师:“平时打十个电话人家都不回一个,发短信就一个字‘忙’,等到我们要投诉主管部门了,他开始一天给我们打十个电话了。真不知道我们是请了个律师,还是请了个大爷。感觉他比国家总理还忙。”
在笔者看来,这还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律师不忙装忙,对这种,本人认为该辞!还有一种是真忙,但忙错了方式方法,也不属于好律师。在这里,笔者也想提醒那些正在犯这些错误,或未来有可能陷入以上误区的同行朋友,勤勉敬业是必要条件,但与当事人、委托人的沟通也是律师工作至关重要的一环。
如果双方沟通不畅,信息脱节,导致案件在办理过程中一些本应可以及时解决的问题遭到搁置,最终使得结果不佳,那么就算律师自己忙活的再热火朝天,那也只能被打入“坏律师”的冷宫!
“甩手掌柜型”
律师执业的年限经验、名气大小与代理费的高低息息相关。有些委托人愿意花几十万,乃至上百万的代理费请一位名律师,也不愿意花几万请几个小律师,看中的就是资深律师所具有的经验、专业与人脉。但在现实中,有些名律师受了人家极高的代理费,但却把案子甩手给自己的徒弟全权负责,这种现象并不少见。
在这里,笔者不是在抨击老律师不应该把案子交给新人处理,本人反而觉得作业有分工,有些技术含量相对较低的事务就应当给新人一个锻炼的机会。笔者批评的是那些把案件的所有事情一股脑的全都抛给新人,思路也不提,案卷也不看,就等着开庭前扫几眼年轻律师准备的材料,庭上随口胡诌几句的“掌柜”律师。
做人要凭良心,做事要讲原则。换位思考一下,要是您是委托人,知道自己原来委托的只是年轻的新人律师,还会给你如此高的报酬与期待吗?所以说,这种“甩手掌柜”型的律师必然也是欺骗委托人,毫无责任心的坏律师。
“见缝插针型”
这种类型的律师,不放过每一个从委托人身上捞钱的机会,巧编明目,中饱私囊,实在可恶。差旅费每次多收个三百五百、本可一日来回的路程非要委托人订个高档酒店、向委托人要10万元搞专家论证,最后只给专家5万,凡此种种,都是见缝插针型律师的惯用手段。
对付这种律师,委托人只要说两个字便可拆穿,这两个字就是“开票”!别怕开口要求收受财务凭证会得罪律师,更不要多想自己的这种行为看上去会不会让律师产生被不信任感,开票是律师的义务,要票是委托人的权利。要是您请的律师吞吞吐吐拿不出来财务票据,那多半属于这种“见缝插针”型的坏律师,没跑了。
说了这么多坏律师的类型,笔者也想基于自己这十余年的法律从业经验,给诸位读者提个醒,做个风险提示,若您遇到以下几种律师,可能就需要多留个心眼,谨慎委托了:
第一种:主动出击型律师
笔者所接触过的委托人里面,不少都有这种经验。他们前脚刚从看守所或者公安局、检察院出来,后脚就接到了某某律师毛遂自荐的电话。有些人接到这种电话会觉得:哎?看来这位律师背景不简单,是司法机关的老熟人。有些人则会产生警惕:他怎么有我电话的?这人会不会是骗子啊?
从笔者的经验来看,这种“主动出击”型律师中是骗子的可能还占少数,大部分其实是为案源发愁的小律师。他们的需求笔者能够理解,毕竟案源对每一个律师来说都是决定生死存亡的大事情。但,他们以拉拢有关部门内部人员或看守所的管教、甚至看守所大门的聘用值班人员为手段,不惜铤而走险予之行贿以求案源的做法,笔者不敢苟同。
在笔者看来,以自己的真才实学吸引客户才是王道,虽然过程可能艰辛,但这是成为一名优秀律师的必经之路,更何况,上述这种歪门邪道更有至自己万劫不复的风险。反过来,对于那些接到这种电话的委托人而言,笔者建议他们也该想想,司法机关,特别是侦查机关主动推给你的律师,到底是会帮你多一些呢?还是会帮他们自己多一些?答案应该是不言自明的。
第二种:“医托”型律师
这种类型的律师,行事行为与“医托”型医生并无二致。笔者虽未亲眼见过,但不止一次听说,看守所、公安局等机关门口专门有这样一群人,他们的职业就是和前来上账或是签通知书的嫌疑人家属聊天,再顺势推荐律师。“哎呀,你儿子也是因为贩毒被抓进去的呀,我孩子也是呢!好在我们请了某某律师,判的特别轻!”、“姐们儿,你家那位也是被行贿人举报了?嗨,那帮孙子。不过还好我请的律师牛逼,你看我老公这不都快出来了”。
这活生生的例子往你眼前一摆,估计多数人内心都会有所动摇。对这种类型的律师,就需要您擦亮自己的眼睛,仔细分辨到底是真推荐还是假“案托”。有些律师甚至吹牛无底线:宣传自己曾代理几百例真实案例的,还有宣传自己代理千余份案例的,甚至还有宣传自己代理上万份案例的。
试想:除去节假日一年还剩250天,假定律师出道开始从不休息,但办一个案件最少需要五个工作日,一年最多50件,十年才500件,一百年才5000件!有些律师事务所成立才几年时间甚至刚成立,有些律师执业年限区区几年或者才接触某特定领域,怎么可能有上千件或者数千件案例的代理经验。
听人推荐还需实地考察,否则可能就着了“医托”型律师的道儿了。更有甚者,某当事人亲口转述,在看守所门口曾看见某白发苍苍的老人家,逢人就说哪个律师好,实则该当事人在后来去看守所经常遇见同一老人做同样的事,此时才意识到其中大有文章!在此还请大家务必擦亮双眼!
至于评判标准,笔者建议委托人还是亲自去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面谈;在当地律师协会的官方网站上,输入您拟聘请的主办律师的姓名及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称,该律所的成立时间、律师的从业期限等信息将清晰呈现,任何虚假宣传都将无所遁形。
第三种:“乱打包票”型律师
“我上头有人”,“公检法的承办人都是我兄弟伙”,上面两句可以说是“乱打包票型”律师的惯用口头禅。他们习惯“托人情”、“找关系”,乐于对案件结果“说大话”、“打包票”。“交给我,包你缓刑”、“我给你找人,保证免处,保工作”、“等我去做工作,人过两天就出来了,放心”。
笔者敢说,要是您碰见说出上述“大话”的律师,赶紧离他远远的就对了。对结果作出承诺的刑辩律师都存在违规情形。况且,就连笔者这种曾有法院就职履历的律师,都不敢说在公检法都是熟人,那些“万金油”律师能和司法机关“打成一片”的话能信吗?
退一万步说,就算律师确实人缘好,门路广,但在办案责任终身制的规制下,掌握公权力的“熟人”们会因为关系好的原因违规办案、违法裁判吗?所以,那种乱打包票型的律师必然不靠谱。
以上,就是笔者作为一名律师对行业内存在的一些负面现象的总结和思考。一颗耗子屎坏了一锅粥,笔者希望此文能给那些正在干“坏事”或者想要干“坏事”的同行们提个醒,律师行业的形象需要每位同行亲力营造。
同时也想给各位说一句,坏律师是有,但绝大多数的律师还是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的好律师。希望大家不要因个别同行的恶行,对整个律师行业失去信心。笔者在此谢过诸位了!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 相关阅读:
- · 面对已来的人工智能,律师做好迎战准备了吗
- · 自动投案是否包括委托律师联系公安机关投案
- · 律师酒驾不仅犯危险驾驶罪受到刑事处罚,还被吊销律师执业证
- · 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中掌控风险,才能为他人争取合法权益
- · 更多的女律师是认真、低调,充满正能量的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