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两点,午睡被敲门声打断。他起床应门,惊闻对方说“我们是警察!”。他一时间怔了一下,突然想起自己曾在电视上看到的“冤案平反特辑”。他想,凡事都要防患于未然。于是他把家中门厅的智能摄像头打开,想要记录下警察进门的一切。正如他所预想的最坏结果一样,两位警察一进门,就将他控制了起来……
1.他对前来控制他的人说:“我无法核实你们的身份,请把证件给我看”。两位民警相视一笑,便出示了自己的警官证。“王某某”“李某某”,他默念了几遍,牢牢地把这两个名字印在了脑海。他知道,前来抓捕的警官很有可能就是案子的承办人,如果将来他们对他刑讯逼供,他必须提供证明刑讯的线索。
2.他被带到厨房的一角,由一名民警看守,另一位民警在客厅搜查。他再次开口“我有权知道我涉嫌的罪名,根据法律规定,你们应当出示传唤证、拘传证、拘留证、逮捕证,如果要搜查,还必须有搜查证!”话音刚落。“啪”的一声,他的左脸挨了一个响亮的耳光。他开始有了心理准备,如果自己最终落在这个警察手里,又拒绝认罪的话,遭受刑讯的可能性很大。
3.半小时后,两位民警汇合,将他带出了家门,他亲眼看到那位搜查的警察把身上的执法记录仪关掉了。“我们还要进去一趟,你输密码,把你家门打开”“哎?怎么刚出来就要回去?”他心里狐疑,又将自家大门打开。结果一进卫生间就被推倒在地,一顿拳打脚踢劈头盖脸的迎了过来。“说!东西放哪儿了!”他挣扎着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使出吃奶的劲儿大呼救命。他想,自家的监控恰好死角,但如果邻居听见,将来可以作为证人,证明在这天的14时36分自己遭受过刑讯,时长15分40秒。
4.两位警察无功而返,他被带去某办案场所,他知道,根据刑诉法对传唤和拘传的规定,他最多在公安局待48小时。一个没见过的年轻警察把他带到了一个小黑屋里,他把路线和房间号牢牢记在脑海。紧接着,王某某和李某某叼着烟也踱步进来了。他堆着笑,问那位年轻警官怎么称呼。“张某某”,他将这个名字也反复记了几遍,想到,万一自己在这里挨了打,这位年轻警官要么成为“帮凶”,要么就是“见证者”。
5.果不出他所料,三位警官在没有得到“想要的答案”后,开始对他拳打脚踢。他想,打吧,最好留下伤痕,这样他被移送到看守所体检的时候,就能够留下刑讯逼供的证据了。
6.两天两夜的折磨过后,他的衣裤已沾染上了大大小小的斑驳血迹。在被送到看守所之前,他被勒令换上了新衣服,身上的血痂也被擦干。他想,进了看守所之后第一件事就是要给家属写信,聘请一名专业的律师,让他比对执法记录仪中自己的穿着和入所时的穿着,作为证据提交上去。他回头,将自己穿过的血衣又看了一遍,去年8月买的格纹衬衫,牌子是xxx的,发票还在茶几下面的抽屉里,他把这些牢记于心。
7.到了看守所,他被送去做入所体检。新衣服是故意买成长袖长裤的,但他还是悄悄挽起了袖子和裤脚,将自己带有明显红色勒痕的手腕和青肿的脚踝露在外面。他问了体检医生的名字,告诉他自己被打的浑身都疼。他还想再多说两句,就被随行警察喝止了。他想,体检报告会如实记载吧,就算没写伤情,照相也照清楚了吧,就算照相照不清楚,换衣服的事实总跑不了吧。
8.他把换洗的衣服刚放到舍房,管教就来说,警察要提讯你,你把东西放好后马上出来。他有种预感,此次出去恐怕要凶多吉少。他对舍房里的8个舍友作了个揖,说:“兄弟我此次出去,不知道什么时候再见到各位,要是我今天回不来,将来有人问到你们的时候,请你们一定要如实讲述我是何时被提出去,又是何时回来的”。舍友们没有说话,但都对他点了点头。他想,同是天涯沦落人,希望他们懂他。
9.看守所有软包的墙壁,有架起的同步录音录像设备,有隔着提讯者与他的铁栅栏,但也有道暗门。他记得,这是下了楼梯左手边最里面的一间审讯室,不同于他一路上看到的其他审讯室,他所在的这间格外陈旧、破败。他想,一回到舍房,首先要把这个房间的地理位置画出来,描述给律师,开庭时再提交给法庭。
10.王某某和李某某把摩托车头盔套在他的头上,用棍子使劲敲。张某某和王某某把抱枕垫在他胸口处,使劲捶他。李某某和张某某把他的手反绑在背后,悬空吊在门框子上。他每次挨打时都想,可能自己挺不过这次了,但在短暂的昏厥后,他又总能在冰水的泼洒下醒来。他没有时间写信给家属要求请律师,巨大的绝望与孤独笼罩着他。四天四夜,他在每次挨打时都会看看墙壁上的时钟,把起始时间记在心里。
11.第五天,他被允许回到监舍休息。尽管他已经困倦到无法直立,但他还是将自己遭受刑讯的事实讲给了监舍的每一个舍友听。他祈祷他们有朝一日能够为自己作证。挣扎着,他给家属写了一封信,要求家人必须马上为他聘请律师,并让律师马上来会见。他将信交给管教后,再也支撑不住,沉沉睡去。
12.第六天,他再次被叫出看守所,这次的理由是指认现场。他们把他带到了他家,他指着门留了几张剪影。让他感到恐惧的是,他并没有如期回到看守所,车辆驶向的地方,正是他熟悉的“办案场所”!
13.他被带到一间暗室,等待他的又是那熟悉的三个人。这次,他们的下手不再有顾虑,手段和花样又多了几招。他的双手被拷在身后,整个人呈90度角直挺挺的靠墙坐着。侦查人员三班倒的看守他,不允许他睡觉。就这样过了两天两夜夜,他的双腿肿的锃亮,双脚的脚趾尖因血液不畅已经发黑。
14.第八天,他突发心脏病,整个人陷入意识不清的状态。模糊之间,他好像看到医生来了,给他舌底压了几片速效救心丸。几个小时后,他终于醒来。医生还在,他张张嘴想跟医生说点什么,医生却摆手示意拒绝了他。医生走出大门时,他听见一个警官对他说:邵医生,辛苦你了。邵医生,他记住了这个名字。
15.第九天,他听他们说上头递话,今天必须要突破口供。侦查人员对他说,我们查到了,你之前就有心脏病史,就算你死在我们这儿,我们也可以说是你突发旧疾,不关我们的事。他咬紧牙关,想挺过他们的飞来的拳头。
16.他的牙被打掉一颗,他紧紧的把它含在嘴里。有那么一瞬间,他觉得自己看到了地狱的大门。从不知第几次的昏厥醒来后,他用微弱的声音说:你们要我怎么说,我就怎么说吧。闭眼前,他看到了三人嘴边的笑容。他的嘴里还含着那颗被打落的牙齿。
17.在他答应配合的当天,就被送回了看守所,同步录音录像被架起,他做了第一次的有罪供述。他知道,只要他还在这间看守所,侦查人员就还能从暗门进入,他能够想象自己不履行“承诺”的后果。但在同步录音录像时,他抓住了几个侦查人员低头记录的瞬间,向录像机展示了自己的伤口。在律师到来之前,他必须孤军奋战!
18.回到舍房,他拿起笔,把自己遭受刑讯逼供的时间、地点等种种细节以及他为何要做有罪供述的心路历程写在了日记本里。他怕后面他们不认可他写这篇日记的时间,又将自己的手指咬破了一点,将血迹沾在这一页上。他想,这样就能鉴定出这篇日记的写作时间了吧。
19.他的家属收到了信,第一时间聘请了业界专业、口碑极佳的刑辩律师,律师在当天下午就去看守所见了他。他知道,有些看守所的监控录像十几天一覆盖,如果过了时间,就很难再收集到他被提外讯的客观证据了。他跟律师讲,必须赶在监控视频被覆盖以前向驻监检察官反映这个问题,要求检察官及时将看守所监控拷贝、保存下来。他又将自己受到刑讯逼供的时间、地点,入所时进行体检的医生名字,以及监舍室友的名字全部告诉了律师,律师记录了下来。律师走前对他说:“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哭了,这是他十几天以来第一次哭。
20.审查批准逮捕的检察官依法前来讯问他,他听从律师的意见,第一时间就向检察官陈述了自己遭受刑讯逼供的事实。并主动要求将自己知道的所有线索一笔一划的补充在了笔录上面。他说:“我是冤枉的,我的有罪供述都是在刑讯逼供下作出的,你必须把我说的这些全部记录下来,否则我有权不签字。”检察官走后,他想,自己遭的罪终于被司法机关记入笔录中了。
21.可能是他对批捕检察官说的话起了作用,虽然前来提讯的侦查人员没变,但他此后都被带至正常的审讯室接受讯问了。没有了暗门,侦查人员的逼供方式又换了一种。他们在录音录像开启之前,每次都会用十几分钟的时间辱骂他的人格,以他的家人做威胁,告诉他不老实就要严惩他。他每次都默默听着,假装自己已经被说服。但只要同步录音录像一开启,他便会按照自己的意愿来说。
22.有一次把侦查人员逼急了,忘记有同步录音录像,直接就指着他的鼻子开骂。他想,机会到了,他大声冲着镜头说:“讯问之前你们就威胁要抓我家人,骂我,威胁我,现在又来这套”。他要把这个消息告诉律师,将来调取同步录音录像。
23.有一天,警察突然拿了一摞文件让他补签。他每份文件都拿起来仔细研读,发现上面记载的提外讯的时间并不真实,于是严正声明自己拒签。他知道,这些都是能够证明他被非法提讯的关键证据,他绝对不能签。
24.审查起诉的检察官来提讯时,他又将自己遭受刑讯的细节重复了一遍。他知道,负责批捕的检察官和提起公诉的检察官不是一个人,他必须对每个人都说一遍!
25.案件被起诉到法院。他的律师向法院提出的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要求检察院提交早已申请其调取的他出入看守所的视频记录、当庭展示他手机上同步备份的警察在他家中搜索时的录音录像,并申请看守所的医生、公安局来给他治疗心脏病的医生及他监舍的舍友出庭作证。
26.他终于等到法官提讯的一天,他把在遭受非法取证的时间、地点、人物一股脑儿的全都说了出来,他看到,书记员记了十几页。他对法官说,我还有自书材料和日记要交给法院。法官说好。
27.在针对非法证据排除的庭前会议上,他与律师、法官、检察官一起观看了讯问时的录音录像,他极度疲倦,几次趴在桌上的画面、他展示伤口的画面,他向摄像头说出侦查人员在录像前威胁他的画面,一帧一帧呈现在他们的眼中。
28.开庭审理中,他的律师不仅申请了全部证人出庭作证,他还从号服内衬的破口处掏出了那颗曾经被打落的牙齿。他说:我要把这个交给法庭。他说话时,那颗缺齿的黑洞十分明显。
29.“经本院审理查明,被告人xxx的有罪供述系在刑讯逼供下作出,依照刑诉法之规定,应予以排除……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判决被告人无罪……”他被当庭释放。
30.他走下被告席,第一时间先去拥抱了自己的律师。他对律师说:“谢谢你,救了我”。律师拍了拍他的背,回答道:“更重要的是,你自己救了自己。”
笔者后记:
本文内容、情节虽虚,但素材亦实,文中所述的刑讯方法并非笔者凭空杜撰。事实上,上面所介绍的种种刑讯手段,部分系本所(智豪)全体律师同仁结合自己办理刑事案件的实务经验整理而出。目前司法环境虽已趋好,但刑讯逼供这个毒瘤尚不可能完全清除。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中央审时度势推出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对维护公平正义及防范冤假错案具有里程碑的重要意义,制度对非法证据认定、排除等进行了更加明确规定,故笔者希望能够通过这样一篇小文为不幸蒙冤被刑讯的良民提供普法常识。
同时,作为一名刑辩律师,为当事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是刑辩工作的重要一环,实践证明,排非将有可能成为无辜被冤的守法公民沉冤昭雪的利器,因此,若本文能够为律师同行非法证据排除的申请、启动、排除提供些有裨益的思路,那笔者的目的也算超额实现了。
1.他对前来控制他的人说:“我无法核实你们的身份,请把证件给我看”。两位民警相视一笑,便出示了自己的警官证。“王某某”“李某某”,他默念了几遍,牢牢地把这两个名字印在了脑海。他知道,前来抓捕的警官很有可能就是案子的承办人,如果将来他们对他刑讯逼供,他必须提供证明刑讯的线索。
2.他被带到厨房的一角,由一名民警看守,另一位民警在客厅搜查。他再次开口“我有权知道我涉嫌的罪名,根据法律规定,你们应当出示传唤证、拘传证、拘留证、逮捕证,如果要搜查,还必须有搜查证!”话音刚落。“啪”的一声,他的左脸挨了一个响亮的耳光。他开始有了心理准备,如果自己最终落在这个警察手里,又拒绝认罪的话,遭受刑讯的可能性很大。
3.半小时后,两位民警汇合,将他带出了家门,他亲眼看到那位搜查的警察把身上的执法记录仪关掉了。“我们还要进去一趟,你输密码,把你家门打开”“哎?怎么刚出来就要回去?”他心里狐疑,又将自家大门打开。结果一进卫生间就被推倒在地,一顿拳打脚踢劈头盖脸的迎了过来。“说!东西放哪儿了!”他挣扎着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使出吃奶的劲儿大呼救命。他想,自家的监控恰好死角,但如果邻居听见,将来可以作为证人,证明在这天的14时36分自己遭受过刑讯,时长15分40秒。
4.两位警察无功而返,他被带去某办案场所,他知道,根据刑诉法对传唤和拘传的规定,他最多在公安局待48小时。一个没见过的年轻警察把他带到了一个小黑屋里,他把路线和房间号牢牢记在脑海。紧接着,王某某和李某某叼着烟也踱步进来了。他堆着笑,问那位年轻警官怎么称呼。“张某某”,他将这个名字也反复记了几遍,想到,万一自己在这里挨了打,这位年轻警官要么成为“帮凶”,要么就是“见证者”。
5.果不出他所料,三位警官在没有得到“想要的答案”后,开始对他拳打脚踢。他想,打吧,最好留下伤痕,这样他被移送到看守所体检的时候,就能够留下刑讯逼供的证据了。
6.两天两夜的折磨过后,他的衣裤已沾染上了大大小小的斑驳血迹。在被送到看守所之前,他被勒令换上了新衣服,身上的血痂也被擦干。他想,进了看守所之后第一件事就是要给家属写信,聘请一名专业的律师,让他比对执法记录仪中自己的穿着和入所时的穿着,作为证据提交上去。他回头,将自己穿过的血衣又看了一遍,去年8月买的格纹衬衫,牌子是xxx的,发票还在茶几下面的抽屉里,他把这些牢记于心。
7.到了看守所,他被送去做入所体检。新衣服是故意买成长袖长裤的,但他还是悄悄挽起了袖子和裤脚,将自己带有明显红色勒痕的手腕和青肿的脚踝露在外面。他问了体检医生的名字,告诉他自己被打的浑身都疼。他还想再多说两句,就被随行警察喝止了。他想,体检报告会如实记载吧,就算没写伤情,照相也照清楚了吧,就算照相照不清楚,换衣服的事实总跑不了吧。
8.他把换洗的衣服刚放到舍房,管教就来说,警察要提讯你,你把东西放好后马上出来。他有种预感,此次出去恐怕要凶多吉少。他对舍房里的8个舍友作了个揖,说:“兄弟我此次出去,不知道什么时候再见到各位,要是我今天回不来,将来有人问到你们的时候,请你们一定要如实讲述我是何时被提出去,又是何时回来的”。舍友们没有说话,但都对他点了点头。他想,同是天涯沦落人,希望他们懂他。
9.看守所有软包的墙壁,有架起的同步录音录像设备,有隔着提讯者与他的铁栅栏,但也有道暗门。他记得,这是下了楼梯左手边最里面的一间审讯室,不同于他一路上看到的其他审讯室,他所在的这间格外陈旧、破败。他想,一回到舍房,首先要把这个房间的地理位置画出来,描述给律师,开庭时再提交给法庭。
10.王某某和李某某把摩托车头盔套在他的头上,用棍子使劲敲。张某某和王某某把抱枕垫在他胸口处,使劲捶他。李某某和张某某把他的手反绑在背后,悬空吊在门框子上。他每次挨打时都想,可能自己挺不过这次了,但在短暂的昏厥后,他又总能在冰水的泼洒下醒来。他没有时间写信给家属要求请律师,巨大的绝望与孤独笼罩着他。四天四夜,他在每次挨打时都会看看墙壁上的时钟,把起始时间记在心里。
11.第五天,他被允许回到监舍休息。尽管他已经困倦到无法直立,但他还是将自己遭受刑讯的事实讲给了监舍的每一个舍友听。他祈祷他们有朝一日能够为自己作证。挣扎着,他给家属写了一封信,要求家人必须马上为他聘请律师,并让律师马上来会见。他将信交给管教后,再也支撑不住,沉沉睡去。
12.第六天,他再次被叫出看守所,这次的理由是指认现场。他们把他带到了他家,他指着门留了几张剪影。让他感到恐惧的是,他并没有如期回到看守所,车辆驶向的地方,正是他熟悉的“办案场所”!
13.他被带到一间暗室,等待他的又是那熟悉的三个人。这次,他们的下手不再有顾虑,手段和花样又多了几招。他的双手被拷在身后,整个人呈90度角直挺挺的靠墙坐着。侦查人员三班倒的看守他,不允许他睡觉。就这样过了两天两夜夜,他的双腿肿的锃亮,双脚的脚趾尖因血液不畅已经发黑。
14.第八天,他突发心脏病,整个人陷入意识不清的状态。模糊之间,他好像看到医生来了,给他舌底压了几片速效救心丸。几个小时后,他终于醒来。医生还在,他张张嘴想跟医生说点什么,医生却摆手示意拒绝了他。医生走出大门时,他听见一个警官对他说:邵医生,辛苦你了。邵医生,他记住了这个名字。
15.第九天,他听他们说上头递话,今天必须要突破口供。侦查人员对他说,我们查到了,你之前就有心脏病史,就算你死在我们这儿,我们也可以说是你突发旧疾,不关我们的事。他咬紧牙关,想挺过他们的飞来的拳头。
16.他的牙被打掉一颗,他紧紧的把它含在嘴里。有那么一瞬间,他觉得自己看到了地狱的大门。从不知第几次的昏厥醒来后,他用微弱的声音说:你们要我怎么说,我就怎么说吧。闭眼前,他看到了三人嘴边的笑容。他的嘴里还含着那颗被打落的牙齿。
17.在他答应配合的当天,就被送回了看守所,同步录音录像被架起,他做了第一次的有罪供述。他知道,只要他还在这间看守所,侦查人员就还能从暗门进入,他能够想象自己不履行“承诺”的后果。但在同步录音录像时,他抓住了几个侦查人员低头记录的瞬间,向录像机展示了自己的伤口。在律师到来之前,他必须孤军奋战!
18.回到舍房,他拿起笔,把自己遭受刑讯逼供的时间、地点等种种细节以及他为何要做有罪供述的心路历程写在了日记本里。他怕后面他们不认可他写这篇日记的时间,又将自己的手指咬破了一点,将血迹沾在这一页上。他想,这样就能鉴定出这篇日记的写作时间了吧。
19.他的家属收到了信,第一时间聘请了业界专业、口碑极佳的刑辩律师,律师在当天下午就去看守所见了他。他知道,有些看守所的监控录像十几天一覆盖,如果过了时间,就很难再收集到他被提外讯的客观证据了。他跟律师讲,必须赶在监控视频被覆盖以前向驻监检察官反映这个问题,要求检察官及时将看守所监控拷贝、保存下来。他又将自己受到刑讯逼供的时间、地点,入所时进行体检的医生名字,以及监舍室友的名字全部告诉了律师,律师记录了下来。律师走前对他说:“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哭了,这是他十几天以来第一次哭。
20.审查批准逮捕的检察官依法前来讯问他,他听从律师的意见,第一时间就向检察官陈述了自己遭受刑讯逼供的事实。并主动要求将自己知道的所有线索一笔一划的补充在了笔录上面。他说:“我是冤枉的,我的有罪供述都是在刑讯逼供下作出的,你必须把我说的这些全部记录下来,否则我有权不签字。”检察官走后,他想,自己遭的罪终于被司法机关记入笔录中了。
21.可能是他对批捕检察官说的话起了作用,虽然前来提讯的侦查人员没变,但他此后都被带至正常的审讯室接受讯问了。没有了暗门,侦查人员的逼供方式又换了一种。他们在录音录像开启之前,每次都会用十几分钟的时间辱骂他的人格,以他的家人做威胁,告诉他不老实就要严惩他。他每次都默默听着,假装自己已经被说服。但只要同步录音录像一开启,他便会按照自己的意愿来说。
22.有一次把侦查人员逼急了,忘记有同步录音录像,直接就指着他的鼻子开骂。他想,机会到了,他大声冲着镜头说:“讯问之前你们就威胁要抓我家人,骂我,威胁我,现在又来这套”。他要把这个消息告诉律师,将来调取同步录音录像。
23.有一天,警察突然拿了一摞文件让他补签。他每份文件都拿起来仔细研读,发现上面记载的提外讯的时间并不真实,于是严正声明自己拒签。他知道,这些都是能够证明他被非法提讯的关键证据,他绝对不能签。
24.审查起诉的检察官来提讯时,他又将自己遭受刑讯的细节重复了一遍。他知道,负责批捕的检察官和提起公诉的检察官不是一个人,他必须对每个人都说一遍!
25.案件被起诉到法院。他的律师向法院提出的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要求检察院提交早已申请其调取的他出入看守所的视频记录、当庭展示他手机上同步备份的警察在他家中搜索时的录音录像,并申请看守所的医生、公安局来给他治疗心脏病的医生及他监舍的舍友出庭作证。
26.他终于等到法官提讯的一天,他把在遭受非法取证的时间、地点、人物一股脑儿的全都说了出来,他看到,书记员记了十几页。他对法官说,我还有自书材料和日记要交给法院。法官说好。
27.在针对非法证据排除的庭前会议上,他与律师、法官、检察官一起观看了讯问时的录音录像,他极度疲倦,几次趴在桌上的画面、他展示伤口的画面,他向摄像头说出侦查人员在录像前威胁他的画面,一帧一帧呈现在他们的眼中。
28.开庭审理中,他的律师不仅申请了全部证人出庭作证,他还从号服内衬的破口处掏出了那颗曾经被打落的牙齿。他说:我要把这个交给法庭。他说话时,那颗缺齿的黑洞十分明显。
29.“经本院审理查明,被告人xxx的有罪供述系在刑讯逼供下作出,依照刑诉法之规定,应予以排除……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判决被告人无罪……”他被当庭释放。
30.他走下被告席,第一时间先去拥抱了自己的律师。他对律师说:“谢谢你,救了我”。律师拍了拍他的背,回答道:“更重要的是,你自己救了自己。”
笔者后记:
本文内容、情节虽虚,但素材亦实,文中所述的刑讯方法并非笔者凭空杜撰。事实上,上面所介绍的种种刑讯手段,部分系本所(智豪)全体律师同仁结合自己办理刑事案件的实务经验整理而出。目前司法环境虽已趋好,但刑讯逼供这个毒瘤尚不可能完全清除。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中央审时度势推出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对维护公平正义及防范冤假错案具有里程碑的重要意义,制度对非法证据认定、排除等进行了更加明确规定,故笔者希望能够通过这样一篇小文为不幸蒙冤被刑讯的良民提供普法常识。
同时,作为一名刑辩律师,为当事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是刑辩工作的重要一环,实践证明,排非将有可能成为无辜被冤的守法公民沉冤昭雪的利器,因此,若本文能够为律师同行非法证据排除的申请、启动、排除提供些有裨益的思路,那笔者的目的也算超额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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