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豪律师:刑事律师最坑人的一句话,“你觉得有罪就认”
文 / 张家豪律师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级律师
你知道刑事案件里,律师最坑人的一句话是什么吗?——“你觉得自己有罪就认,你觉得自己没罪就不认。”
前不久我会见一名当事人,他说之前请的律师就是这样回答他的。我听完以后,简直哭笑不得。
这句话听起来无比正确,实际上是一句彻头彻尾的废话。
就像患者去医院看病,医生告诉他:“你觉得有病就吃药,觉得没病就不吃。”如果患者自己能够判断病情、决定用药,还花钱找医生干什么?
刑事案件里的当事人被关在看守所,信息高度闭塞。办案机关掌握了什么证据,他不知道;法律上应当如何定性,他不懂;同案人员说了什么,他更不可能全面了解。
如果他自己就能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应该认还是不认,也就没有必要委托专业律师。
一、这句话为什么特别不负责任?
因为它把本应由律师完成的专业判断,重新甩回给了最缺乏信息的当事人。
律师的职责不是替当事人决定是否说真话,更不是教当事人对抗调查;律师真正要做的,是在会见、阅卷和研究法律后,明确告诉当事人:控方证据证明了什么,哪些事实存在争议,什么行为可能构成犯罪,认罪与不认罪分别会带来什么后果。
当事人有权作出最终选择,但选择必须建立在充分知情和专业分析之上。
“你自己看着办”,本质上是律师不愿意承担判断责任。
二、为什么很多律师遇到无罪案件就开始保守?
我总结下来,主要有三个原因。
第一,专业功底不够。
几十册卷宗放在面前,如果没有处理重大刑事案件的经验,很难迅速识别案件真正的症结,也不敢明确判断证据是否达到定罪标准。
第二,害怕承担责任。
明确建议无罪辩护,意味着律师必须解释判断依据,也要面对家属对结果的期待。有些人为了避免事后被质疑,索性用模棱两可的话把决定推给当事人。
第三,无罪辩护的工作量比流程化罪轻辩护高太多。
真正做无罪,需要在海量卷宗中寻找证据矛盾,检索全国同类无罪裁判,审查电子数据和讯问程序,书写几万字法律意见,还要申请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庭前会议和重新鉴定。
这不仅是脑力活,也是体力活,更是心理战——需要顶着巨大压力完成进攻式辩护。
三、流程化罪轻辩护为什么那么轻松?
如果当事人已经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有些律师甚至不再完整审查卷宗。到了法庭上,拿出一份模板辩护词,写上初犯、偶犯、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赃,请求从轻处罚,案件就办完了。
我曾经经历过一个印象极深的庭审。
同案人员的律师做常规罪轻辩护,我为自己的当事人坚定做无罪辩护。法庭调查中,我把控方证据漏洞、证言矛盾和程序问题一项一项摆出来。等我已经开始全面质证时,旁边那位律师才慢慢打开电脑,输入电子卷宗密码。
他可能原本只准备念完一页工作底稿就结束。但看到无罪辩护全面展开,担心旁听家属比较,才临时打开卷宗准备多说几句。
律师有没有真正研究案件,在法庭上藏不住。
四、专业律师必须给出明确判断和策略
刑事辩护是一项需要魄力和决断力的工作。
律师不能用模棱两可的话把当事人绕晕。只有把卷宗吃透、证据挖透,才能一针见血地告诉当事人:这个案件应当坚持无罪,还是应当围绕罪名、金额和量刑争取最有利结果。
明确判断不等于保证结果。法院如何裁判不是律师能够控制的,但律师必须对证据和法律作出自己的专业判断。
一个真正敢做无罪辩护的律师,首先要用事实和证据说服家属,再向里面的当事人解释清楚,最后才有可能撼动办案人员已经形成的判断。
如果律师连家属都无法说服,只会喊一句“我要做无罪”,更不可能说服专业的检察官和法官。
五、家属最初害怕的,往往是“会不会得罪人”
这个心态我完全理解。
但必须看案件已经走到了什么位置。如果案件仍然有多种策略,律师需要全面权衡;如果案件已经被推向最重结果,当事人又确实有冤情、证据存在重大问题,还在一味忍让什么?
案件已经走向绝路,已经站在深渊底部,就应该依法奋起一搏,而不是低头放弃。
无罪辩护不是靠口号喊出来的,而是靠极致的专业和证据分析堆出来的。
千万不要再让“你觉得有罪就认”这种正确的废话,耽误当事人最后的生机。找对能够看懂证据、敢于明确判断、也愿意投入巨大工作量的律师,才是重大疑难案件真正的破局之道。
【本文作者】
张家豪律师,现任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级律师,长期专注于职务犯罪有效辩护、重大经济犯罪及重特大刑事案件。在执业生涯中,张家豪律师曾参与辩护李再勇、周建琨等省部级受贿案、全国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故意杀人案,以及CCTV《今日说法》报道的特大集资诈骗案等标志性案件。
张家豪律师以细腻、严谨的办案风格著称,擅长无罪辩护、证据辩护和程序辩护,善于从庞杂的卷宗材料、资金数据和诉讼程序中精准识别证据矛盾与辩护突破口。依托全国知名刑事律所——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处理上万件刑事案件的实战积累,张家豪律师带领辩护团队集体研判、协同作战,已成功办理上百件重大刑事案件,并为当事人争取到无罪、不起诉、缓刑及大幅降档减刑等有效辩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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