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涉案流水1000多万,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经过全方位辩护,争取到不起诉的成功结果。
一、黄金救援14天:
在接受周某姐姐委托后,智豪律师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周某,与其一对一、面对面地详细了解案情。虽然根据周某陈述,涉案流水金额较大,但智豪律师仍不放过每一个机会,在被羁押14天后,成功取保候审,恢复自由。
二、稳扎稳打,做好准备
取保候审只是一个暂时的“逗号”,而不是一个圆满的“句号”。所以,智豪律师深知,接下来的每一步都需要稳扎稳打,绝不可掉以轻心!
前期稳扎稳打后,智豪律师得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以后,智豪律师立即前往办案单位,查阅全部案卷卷宗。同时,利用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集体讨论制度,利用律师们的集体智慧,总结出五项可以对本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争取不予起诉的辩护要旨。
三、努力终有收获
通过反复修改,向办案机关递交了书面的不起诉法律意见书,并与承办检察官并当面进行沟通。经过就案件的相关细节反复展开了沟通,最终成功对周某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本文由专注刑事辩护的张智勇律师团队承办。请访问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了解更多律师会见、取保候审、无罪不起诉的刑事辩护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黄金救援14天:
在接受周某姐姐委托后,智豪律师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周某,与其一对一、面对面地详细了解案情。虽然根据周某陈述,涉案流水金额较大,但智豪律师仍不放过每一个机会,在被羁押14天后,成功取保候审,恢复自由。
二、稳扎稳打,做好准备
取保候审只是一个暂时的“逗号”,而不是一个圆满的“句号”。所以,智豪律师深知,接下来的每一步都需要稳扎稳打,绝不可掉以轻心!
前期稳扎稳打后,智豪律师得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以后,智豪律师立即前往办案单位,查阅全部案卷卷宗。同时,利用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集体讨论制度,利用律师们的集体智慧,总结出五项可以对本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争取不予起诉的辩护要旨。
三、努力终有收获
通过反复修改,向办案机关递交了书面的不起诉法律意见书,并与承办检察官并当面进行沟通。经过就案件的相关细节反复展开了沟通,最终成功对周某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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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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