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诸暨一男子种植罂粟烧菜当味精放

2022-04-26来源:智豪所浏览次数:

近日,绍兴诸暨大唐民警走访群众时,无意中听到有人反映64岁村民斯某经常在同村人面前自夸烧菜好吃,还神神秘秘说自己有“绝招”。民警听后怀疑斯某可能在菜中添加了罂粟壳,随后,该民警到斯某家中询问,真的发现了罂粟果实,斯某称他就是在烧菜的时候当味精用一下,量不多的。斯某称是在两年前去朋友家吃饭,听说烧菜时添加罂粟壳,可以让食物的味道更鲜美,斯某尝试后,从此一发不可收拾,爱上那个味道,就问朋友要了其父亲去世留下的罂粟种子,在老家田里种植,供自己做菜使用。经清点,斯某在老家一共种植939株罂粟。目前,斯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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