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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犯开设赌场罪被判缓刑
被告人刘某,男,汉族,初中文化,个体户,户籍所在,公民身份号码×××。因本案于2014年11月7日被羁押,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7日被逮捕,2014年12月17日被取保候审。
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检察院以珠斗检公诉科刑诉[2015]29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某犯开设赌场罪,于2015年5月2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郭家伟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刘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10月上旬开始,被告人刘某结识陈某(另作处理)并成为其下线,利用陈某提供的赌博网址账号和农业银行账号,在其经营的位于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北澳市场的床上用品店内接受刘某乙、黄某(均已被行政处罚)等人的香港“六合彩”外围码的投注,并从中抽头渔利。2014年11月7日,被告人刘某被抓获归案。刘某成为陈某下线开始至被抓获期间,共接受投注约人民币4万元,抽头渔利累计人民币1800元。
另查明,公安机关查扣被告人刘某的作案工具KEVOO手机一台及黑色无牌组装台式电脑一台。2014年12月16日,被告人刘某通过其妻子匡某退回非法所得人民币1800元给公安机关。
上述事实,被告人刘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到案经过,户籍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银行卡交易流水,投注网站及手机信息截图,作案工具的照片,现金缴款单,扣押决定书及扣押清单,证人林某、陈某、匡某的证言,证人刘某乙、黄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被告人刘某的辨认笔录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以营利为目的,接受他人投注香港“六合彩”外围码,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刘某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刘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悔罪表现,决定对被告人刘某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刘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
二、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KEVOO手机一台、黑色无牌组装台式电脑一台及非法所得人民币1800元,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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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犯开设赌场罪被判缓刑
被告人刘某,男,汉族,初中文化,个体户,户籍所在,公民身份号码×××。因本案于2014年11月7日被羁押,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7日被逮捕,2014年12月17日被取保候审。
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检察院以珠斗检公诉科刑诉[2015]29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某犯开设赌场罪,于2015年5月2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郭家伟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刘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10月上旬开始,被告人刘某结识陈某(另作处理)并成为其下线,利用陈某提供的赌博网址账号和农业银行账号,在其经营的位于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北澳市场的床上用品店内接受刘某乙、黄某(均已被行政处罚)等人的香港“六合彩”外围码的投注,并从中抽头渔利。2014年11月7日,被告人刘某被抓获归案。刘某成为陈某下线开始至被抓获期间,共接受投注约人民币4万元,抽头渔利累计人民币1800元。
另查明,公安机关查扣被告人刘某的作案工具KEVOO手机一台及黑色无牌组装台式电脑一台。2014年12月16日,被告人刘某通过其妻子匡某退回非法所得人民币1800元给公安机关。
上述事实,被告人刘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到案经过,户籍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银行卡交易流水,投注网站及手机信息截图,作案工具的照片,现金缴款单,扣押决定书及扣押清单,证人林某、陈某、匡某的证言,证人刘某乙、黄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被告人刘某的辨认笔录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以营利为目的,接受他人投注香港“六合彩”外围码,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刘某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刘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悔罪表现,决定对被告人刘某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刘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
二、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KEVOO手机一台、黑色无牌组装台式电脑一台及非法所得人民币1800元,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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