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涉嫌强奸罪 智豪律师辩护获轻判

2018-03-20来源:未知浏览次数:

(一)案情简介:
赵某,男,因涉嫌犯强奸罪于201X年X月被刑事拘留,同年X月被执行逮捕。
经审查查明:被告人赵某系被害人(不满十四周岁)长辈。201X年至201X年期间,赵某趁被害人独自在家之机,多次对被害人进行奸淫。
检察院以强奸罪将赵某起诉至法院。
 
(二)接受委托:
赵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后,家属十分担心和着急,觉得此事十分严重,遂四处打听求助,后得知智豪所是重庆乃至西南地区唯一一家专做刑事案件的专业刑辩所,且成功代理了赵红霞不雅视频案、刘汉、刘维等特大涉黑系列案、云南周昌奎死刑复核案等众多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遂慕名前来寻求帮助,在咨询过程中,智豪律师对案件进行了分析,详细解答了家属的提问,并向家属介绍我所的办案流程和特色的团队讨论制度,家属相信智豪所的专业性和团队力量,当即决定委托智豪所律师为赵某辩护。
 
(三)团队讨论
为更好地服务于当事人,智豪所创设了独特的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即每周五下午全体律师对在办案件的法律适用、证据分析等等进行团队讨论,形成辩护方案。本案也是如此,仔细阅卷分析后,智豪律师将本案是否属于情节恶劣,是否属于自首的问题提交团队讨论,听取团队律师的意见和建议。
 
(四)律师辩护
接受委托后,智豪律师多次会见赵某,会见过程中,智豪律师了解了整个案件过程,向赵某介绍了强奸罪的相关法律法规,并解答了赵某的提问。随后,智豪律师向公安机关提交委托手续,跟进案件进展。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智豪律师立即向检察院提交手续并阅卷,仔细研究案件材料后,智豪律师将案件提交团队讨论,听取团队律师的意见,并据此整理出法律意见书提交承办检察官参考。
法庭审理阶段,智豪律师提出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某多次奸淫被害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其次,自案发以来,被告人赵某及家属一直在努力寻求被害人及家属的原谅,赵某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深深地悔恨、自责,愿意对被害人及家属进行赔偿,希望能减轻自己犯罪行为对被害人及家属造成的伤害。第三,被告人赵某至始至终并未强迫被害人,也未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未对其身体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相较于一般的强奸犯罪,被告人赵某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希望法庭综合考虑,对其从轻判处。
 
(五)案件结果
功夫不负苦心人,法院最终采纳律师的观点,对其从轻判处。判决后,赵某十分开心,很满意、很感谢律师的辛勤付出。“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是智豪团队一直坚持的信念,此案便是又一次淋漓尽致地体现。
 
(六)关联法律法规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王某涉嫌强奸罪,委托智豪律师辩护终从轻处罚
更多经典案例: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 云南省原常委、统战部长、政协副主席黄毅受贿案,张智勇出庭辩护
· 张智勇辩护的贵州原副省长李再勇职务案宣判
· 受贿1185万到185万,消失的千万巨款去哪里了?
· 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受贿案开庭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