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某,男,汉族,初中文化,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2016年8月被刑事拘留,9月被逮捕。
2017年9月,一审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杨某以10万元的价格向潘某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1万颗,经称量900余克。一审法院认为,潘某的行为已经构成贩卖毒品罪,据此判处潘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0月,潘某家属慕名前来智豪所就李某涉嫌刑事犯罪情况进行咨询。智豪律师详细听取了潘某家属对于案件情况的介绍,然后结合自己代理的类似案件对本案做出了详细的分析。出于对智豪律师刑事专业化的信任,潘某家属当即决定委托智豪律师担任潘某的辩护人,希望智豪律师尽快着手工作。
智豪所接受委托后,指派专业律师代理本案。
2017年9月,一审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杨某以10万元的价格向潘某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1万颗,经称量900余克。一审法院认为,潘某的行为已经构成贩卖毒品罪,据此判处潘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0月,潘某家属慕名前来智豪所就李某涉嫌刑事犯罪情况进行咨询。智豪律师详细听取了潘某家属对于案件情况的介绍,然后结合自己代理的类似案件对本案做出了详细的分析。出于对智豪律师刑事专业化的信任,潘某家属当即决定委托智豪律师担任潘某的辩护人,希望智豪律师尽快着手工作。
智豪所接受委托后,指派专业律师代理本案。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 相关阅读:
- · 张某涉嫌贩毒一案发回重审,委托智豪律师代理
- · 施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 委托智豪刑辩律师团队辩护
- · 施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 委托智豪刑辩律师团队辩护
- · 刘某被人挪用公款,委托智豪刑辩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帮助
- · 王某涉嫌诈骗罪 委托智豪律师为其辩护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