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某被张某某故意伤害案代理词2

2018-01-22来源:未知浏览次数:

二、民事赔偿部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本案被告人张某某的犯罪行为造成了原告人戴某左眼泪小管损伤,遗留溢泪症状属X级伤残,左眼低视力1级,属X级伤残的严重后果。戴某为此自行垫付医疗费15880.8 元,鉴定费2450元,经鉴定原告的伤情后续医疗费需3000元,因伤残等级所需残疾赔偿金:21031元(2016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20×10%×2=84124元,被抚养人生活费:21031×5÷7=15022.14元,误工费150000元,护理费5000元,营养费30000元,交通费10000元,以上共计315476.94元。上述赔偿金额有病历资料、医药费专用发票、出院记录、鉴定费发票、司法鉴定意见书、营业执照等证据证实。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其中以下费用应由被告人予以赔偿。
1、              医疗费:15880.8元;
2、              鉴定费:950(损伤程度鉴定)+1500(伤残等级鉴定)=2450元;
3、              残疾赔偿金:21031×20×10%×2=84124元
4、              后续医疗费:3000元
5、              被扶养人生活费:
戴某之母85岁:21031元×5年÷7=15022.14元;
6、              误工费:150000元
7、              护理费:5000元
8、              营养费:30000元
9、              交通费:10000元
以上合计金额为:315476.94元。
综上所述,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各索赔事项于法有据,望贵院支持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为谢!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戴某被张某某故意伤害案代理词1
· 郭某某故意伤害罪一案,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 丁某故意伤害罪一案,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 陈某、刘某故意伤害罪一案,二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 李某故意伤害罪一案,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更多经典案例: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 云南省原常委、统战部长、政协副主席黄毅受贿案,张智勇出庭辩护
· 张智勇辩护的贵州原副省长李再勇职务案宣判
· 受贿1185万到185万,消失的千万巨款去哪里了?
· 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受贿案开庭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