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某伙同他人冒充政府工作人员,编造各种谎言对外收取相关费用,杨某从中抽取“好处费”后将剩余款项交给他人。
讨论内容:承办律师就本案中杨某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提交律师团队进行讨论。承办律师指出杨某在主观上并不知同案犯在实施诈骗行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且客观上杨某从未获利,“收条”相关证据的合法性及真实性存在异议。律师团队对承办律师的辩护思路表示赞同,并同时补充到承办律师还应仔细校对杨某的涉案金额,杨某获利情况、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是此类案件中应严格把握的情节。
阅读提示:鉴于对当事人信息、隐私的保密,故讨论的过程和详细信息没有全部展示,只展示相关的观点及思路。
讨论内容:承办律师就本案中杨某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提交律师团队进行讨论。承办律师指出杨某在主观上并不知同案犯在实施诈骗行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且客观上杨某从未获利,“收条”相关证据的合法性及真实性存在异议。律师团队对承办律师的辩护思路表示赞同,并同时补充到承办律师还应仔细校对杨某的涉案金额,杨某获利情况、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是此类案件中应严格把握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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