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2017年6月某维公司向公安局报案称,孙某、李某等人联合开发的项目过程中涉嫌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将某维公司投入在该项目的财产非法占有。2017年7月底,侦查机关以孙某等人涉嫌合同诈骗罪立案侦查。
讨论内容:承办律师首先将某维公司的控告过程及孙某与某维公司的合作详情向律师团队进行介绍,并就孙某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提请律师团队进行讨论。律师团队主要从主客观两个方面对该问题进行回答,在主观方面孙某不具有合同诈骗罪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直接故意;在客观方面孙某等人具有实际履约能力,且没有实施欺诈行为。该案应为孙某与某维公司之间的民事合同纠纷,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不得以查处诈骗等经济犯罪为名去插手经济纠纷问题。
阅读提示:鉴于对当事人信息、隐私的保密,故讨论的过程和详细信息没有全部展示,只展示相关的观点及思路
讨论内容:承办律师首先将某维公司的控告过程及孙某与某维公司的合作详情向律师团队进行介绍,并就孙某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提请律师团队进行讨论。律师团队主要从主客观两个方面对该问题进行回答,在主观方面孙某不具有合同诈骗罪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直接故意;在客观方面孙某等人具有实际履约能力,且没有实施欺诈行为。该案应为孙某与某维公司之间的民事合同纠纷,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不得以查处诈骗等经济犯罪为名去插手经济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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